主要工作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抓住《意见》《办法》《规定》《统计监督意见》重要文件精髓,树立统计干部法律底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开展统计督察整改自查工作。贯彻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国统执法函【2022】26号),做好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全局层面:梳理整改成效,努力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全区层面:指导乡镇办、区直相关部门做好成果自查,配合纪委开展统计巡查,实现以点带面,提高促进,为2022年国家督察整改“回头看”做好准备。
(三)推进统计法规进党校普法宣传。建立统计法治进党校长效机制。面向中青年干部和领导干部“重要群体”重点普法,提升干部履职过程中遵法守法意识。
(四)组织重要时点统计普法活动。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面向广大群众开展现场普法活动。结合重要节日庆典,开展统计座谈,倾听社会各界对统计的声音,促进统计工作质量再提高。
(五)做好“普法”和“服务”深入融合。以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和投资统计“大比武”为平台,践行“四个一”服务理念,加大企业(项目)走访覆盖面,畅通政、企沟通桥梁,积极靠前服务,围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和“四大工程”建设任务要求,指导企业提升业务能力,夯实企业统计根基。对重点专业、重要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面对面普法,提高企业配合度和守法意识。
(六)推动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报名考试,壮大统计执法队伍。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培训模式,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掌握执法操作规范;与市局联合执法,实战中练兵。畅通交流渠道,提升执法能力水平。按照省市统计法治要求,认真开展统计统计执法检查,超额完成执法任务,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经济处罚案件实现“零”突破。
(七)借助新闻媒体扩大普法覆盖面。加强长三角一体化统计工作区域交流,学习先发地区优秀做法,与我区统计法治实际相结合,合理创新,及时做好经验凝练总结,撰写优质新闻稿件,借助媒体宣传途径,使普法覆盖更广泛。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将学法工作纳入到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全体干部会议的重要内容,在全局形成浓厚的学法氛围。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学法重要性,增强学法用法主动性。
(二)学用结合。要坚持学法和用法相结合,在“学”上下功夫,在“用”上见真章,形成办事依法、行政守法的良好风气,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统计工作的准绳。
(三)确保效果。全局干部要处理好工学关系,实现学习促进工作,工作带动学习,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