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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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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50187E/202203-00054 组配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发布机构: 溪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中共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委员会 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31 发布日期: 2022-03-31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187E/202203-00054
组配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发布机构: 溪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中共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委员会 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31
发布日期: 2022-03-31
中共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委员会 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31 10:27 来源:溪口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州区委政府:

2021年,溪口镇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区实施方案要求,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主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现将溪口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制,明确责任,推动工作。

1、由镇长谢东海任组长,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和各驻镇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实现全镇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的“全覆盖”。形成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法制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的协调联动机制。

2、一直以来我镇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到我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  

二、强化监督制约,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1、镇纪委及早谋划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时调整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政一把手担任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分工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各党支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协助抓具体工作;

2、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制定《溪口镇党风廉政建设镇党委主体责任和镇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试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3、贯彻落实“一岗双责”。按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下属单位或部门廉洁从政承担起直接领导责任。;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日常督促检查,镇党委每年度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中一并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完善镇纪委对同级党委的日常监督机制,加强对办公室、农经站、财政分局、城建办、安监站、扶贫工作站、民政等基层站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工程项目规范实施、扶贫和民生资金的精准发放,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办公用品的规范采购,确保对权力集中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加大政府和村(社区)的党务和村务公开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加强教育,加大培训,提高干部的法治意识。

    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作用”,积极开展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专题法治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全面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自学和集体学习,系统学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和与自己工作密切相关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利用机关学法月、宪法知识测试、网上课堂等形式提高政府工作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的能力,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理念,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为推进乡镇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溪口自然资源规划所利用全国土地日这一时间节点,大力开展《土地管理法》宣传工作;司法所通过开展“八五普法”宣传及矛盾纠纷排查,激发了广大村民学法、懂法、讲法、用法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和社区稳定和谐。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3、广泛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我镇通过积极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培训、宣传活动,利用广播、板报、标语、宣传车、演讲活动、散发传单及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扎实推进了法律进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

四、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凡是涉及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各类规划、编制财政预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重大行政管理措施等,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定期听取公众意见,对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了审查。使各执法部门、全体工作人员有章可循,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杜绝失职、党职和不廉洁行为发生,加强了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警示教育,推动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

    2、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权力清单相对应的责任清单,清理和规范了各类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建立动态管理行政权力、责任和中介服务清单机制,强化清单动态管理,推进了清单统一规范。根据有关依据变化和工作实际,适时调整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及一次性告知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行政权力。

3、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职业律师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建立溪口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法律顾问为镇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重大决策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或建议,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协助镇政府草拟、修改、审查重大行政、民事合同,根据镇政府实际工作需要,参与涉及镇政府的重要合同的谈判,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采取1+N的方式,实行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由政府出资,为每个村居聘请法律顾问,知道村居法治建设。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镇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对乡镇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行政执法程序的学习不透,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导致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

(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方法欠缺,效果欠佳。我镇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要依托集会、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方式主要有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展台讲解法律知识。但影响力不足,群众参与度低,没有在群众中形成双向的互动关系,其次宣传工作覆盖面窄,法治元素融入少,渗透不足,手段单一,对群众的吸引力低,难以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风气。

(三)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上还有待一步加强。目前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兼任,在人员配备上存在人手不足,缺乏专业的工作人员等情况。

(四)政务公开不及时,信息更新速度慢。尚未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政务信息公开的办法、细则及相关制度,在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上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缺少专人管理,向上报送的法治政府信息少。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

2022年溪口镇将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使目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得到改进和缓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一)加强思想认识,变被动为主动。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战略,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自觉性。充分调动领导班子成员的能动作用,进一步增加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加强创新意识,提高宣传效果。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氛围的营造,在重要的交通路段,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地设置永久性的法治宣传栏,努力在全镇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着力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其次依托“法律六进”、“江淮普法行”、“谁执法谁普法”等活动,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创新宣传的形式和载体,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三)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制度,加强廉政建设。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务服务系统,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从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府的廉洁廉政建设。

(四)加强政务信息透明度、强化行政监督。加强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继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机关干部要通过加强自身的法治教育和学习,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在发展经济社会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中共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委员会

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