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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及乡镇街道路灯和配套设施是人们夜间出行的安全指明灯,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之一,是市民夜间和起早出行的安全措施之一。通过逐年的努力,开发区及各乡镇街道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亮化基础设施配套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是,随着居民对亮化建设与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看待亮化设施的现状,找准不足,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开发区及乡镇街道夜景照明上追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的目标是值得我们探索与思考的。从开发区及乡镇街道目前亮化建设管理的状况来看,主要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开发区及乡镇街道自建的景观照明及市政照明设备安装及维护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没有严格按照规划功能定位实施,没有具体的机构进行亮化建设的监督及审批工作,不能很好地提升开发区及乡镇整体形象。同时,还存在建设施工标准不一致、维护等级不一致、管理单位不一致等问题。造成亮化设施破损率高,亮灯率低的现象。
(2)资金不畅,维护经费不足。路灯建设、维修、电费支付等均存在困难。财政无法保证充分的资金保障,据调查,资金的短缺导致好多乡镇地方路灯没有管理单位维护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为使亮化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根据开发区及乡镇发展的要求和周边城市的探索实践,提出以下建议:
一、将路灯管理作为塑造开发区及乡镇形象的一件民生工程来抓。在亮化建设中,按照“照明与5D夜游景观灯光兼顾”、“路修到哪里灯光就亮到哪里”的原则,对亮化设施安装实行会审制,努力做到开发区及乡镇道路建设与亮化建设同步进行。
二、亮化设施建设资金的筹措。一是亮化设施建设采取灯随项目走的原则,即涉及主、次干道的亮化设施纳入道路建设计划中,园林景观照明纳入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计划中。二是经开区、各乡镇实行谁开发、谁配套的原则完善市政设施,把亮化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到项目进行管理。三是财政将代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路灯附加费)足额征收并拨付到位,并专款用于亮化设施维护的支出。四是从建设配套费和建设维护费中解决一部分路灯建设、维护资金。
三、亮化设施的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章和我区实际,参照周边城市的成功做法,建议选用专业技术强,有先进设备的单位,实行城镇路灯“管、养”一体化管理体制。
四、加强亮化设施维护和管理。选择好的专业技术较强的队伍规范维护,才能出维护高效率,确保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较好地实现长效管理。建议新建设道路的亮化及配套设施要与规划配合及时到维护单位报建,便于在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及后续维护管理工作。改、扩建时建设方要及时与亮化管理单位取的联系,避免因盲目施工造成地下管线电缆被破坏发生触电安全事故及亮化及配套设备的损坏。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及时将亮化及配套设施全部移交亮化养护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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