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公开】关于印发《狸桥镇南漪湖及入湖河流内围拦网拆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8 10:10
来源:狸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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狸政〔2022〕15号
关于印发《狸桥镇南漪湖及入湖河流内
围拦网拆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村、驻镇单位:
为切实做好南漪湖围拦网拆除工作,进一步推进南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现将《狸桥镇南漪湖及入湖河流内围拦网拆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狸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6日
抄送: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狸桥镇南漪湖及入湖河流内围拦网拆除工作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宣州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南漪湖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宣城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南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宣环委办〔2020〕20号)、《宣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宣水领办〔2021〕4号、《关于印发〈宣城市南漪湖及人湖河流内围拦网拆除工作方案〉的通知》(宣中环改办〔2021〕130号)及《宣州区南漪湖及入湖河流内围拦网拆除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依法拆除南漪湖湖区及入湖河流内部的围拦网等养殖设施(含渔业生产生活设施和散捕网具)。为确保拆除工作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维护公众权益,实行湖泊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改善南漪湖生态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22年4月10日前,全部的拆除南漪湖狸桥镇辖区生态红线内一切养殖设施以及湖区内所有围网、矮围拦,实现退养还湖。南漪湖所有入湖河流内非法水产养殖一并全部拆除。
三、拆除标准
拆除全部养殖围网、拦网和捕捞网具,拨出全部门网桩并清运处理,撤离所有渔业生产生活设施。
四、拆除资金
围拦网养殖户在2022年3月10日之前自行拆除围拦网,依据与南漪湖管理站签订协议面积,给予区级补助50元/亩、镇级奖补50元/亩;3月10日后拆除的镇级不予奖补。未与南漪湖管理站签订协议的不予补助。3月15日后未自行拆除的,由镇政府组织力量依法集中拆除。
五、组织实施
相关各村为本辖区内围拦网拆除工作责任主体,要建立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拆除撤离工作有序推进。镇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拆除工作。
六、实施步骤
㈠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月23日前)。各村立即启动围拦网拆除撤离工作,成立领导组,确保工作职责,发布拆除围拦网工作通告,开展宣传发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㈡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3月15日前)。组织实施围拦网拆除工作。相关村督促养殖户捕捞水产品、签订拆除协议、自行拆除围拦网。若未自行拆除,强制拆除过程中未捕捞的水产品损失由养殖户自行负责。
㈢清理巩固阶段(2022年4月10日前)。对拆除工作由区级进行检查验收。对已拆除的围拦网进行“回头看”,防止拆后又重建。严禁加高加固现有低坝等影响水生态功能的设施。
七、工作要求
㈠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宣传发动。拆除南漪湖围拦网是区、区政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南漪湖综合治理的具体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认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围拦网拆除工作氛围,从维护南漪湖流域群众整体利益、着眼未来发展和子孙后代生存的高度,正确认识拆除围拦网的重要意义。自觉落实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依法守纪、尽职尽责,顾全大局、履行义务,为构建生态南漪湖作出应有贡献。
㈡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镇政府成立南漪湖围拦网拆除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推进围栏网拆除各项工作。属地村承担主体责任,必须实行村干部包保责任制压实责任;镇水产站负责指导拆除等工作;镇财政分局牵头负责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并按规定做好审核拨付等工作;狸桥派出所负责围拦网拆除过程中的治安管理等工作;镇生态环境站负责中央环保督组验收等工作。有关单位要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确保围拦网拆除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如期完成。
㈢严肃工作纪律,压实包保责任。围栏网拆除工作牵面广、面临问题多,村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部门要全力配合,注意工作方法,认真履行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严肃、统一、公正、透明。领导组要切实加强对围拦网拆除,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不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将予以通报。
附件:狸桥镇南漪湖围拦网拆除工作领导小组
狸桥镇南漪湖围拦网拆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经和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晓虎 镇党委副书记
汲方伟 镇党委副书记
胡卫俊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汪德义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戴 涛 镇人大副主席
羊小龙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夏云伙 政府办负责人
徐 进 镇农综站站长
冯昌贵 财政分局局长、东阳村指导组组长
龙中原 镇水产站站长
葛付林 狸桥派出所所长
陈 艺 镇文明办主任、山湖村指导组组长
龙培玉 镇水利站站长、南湖村指导组组长
章玉钱 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金凤村指导组组长
李 靖 镇生态环境站工作人员
朱必禄 镇水产站工作人员
管元庆 镇水产站工作人员
赵红卫 东阳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郭衍质 南湖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会安 金凤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阮小凤 山湖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产站,汲方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