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沈村镇环保站
负 责 人:袁长敏
职 责:1、认真贯彻环境生态保护法律、条例和规定;积极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和政策,普及生态环保知识。
2、制定本镇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3、了解和发现本镇范围内的生态环保情况,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环保案件查处工作。
4、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向上级生态环保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并完成上级生态环保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办公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沈村镇人民政府一楼
办公时间:
工作日(周一-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4:30
联系电话:15256321900
0563-33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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