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沈村镇民政所
负 责 人:范光霞
职 责:1、按时发放优抚对象的相关资金。
2、抓好城乡“低保”的申请、调查、审核工作。
3、做好困难救助工作。
4、做好五保户供养工作。
5、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
6、规范民政业务档案的管理。
7、做好民政事业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沈村镇政府卫计办大楼一楼
办公时间:
工作日(周一-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4:30
联系电话:18956342081
0563-338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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