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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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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14X/202202-00001 组配分类: 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宣州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流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09 发布日期: 2022-02-09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14X/202202-00001
组配分类: 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宣州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流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09
发布日期: 2022-02-09
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流程
发布时间:2022-02-09 15:03 来源:宣州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申请机构登录“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点击“代理记账机构入口”,注册用户后,选择“模式一”或“模式二”其中一种形式进入网站,在“资格申请/业务备案”菜单中申请或备案。总部机构点击“总部机构代理记账资格申请”,分支机构点击“分支机构代理记账业务备案”,填写《总部机构代理记账资格申请表》,《分支机构代理记账业务备案表》,提交附件所需的材料。

2.所在地财政部门收到申请机构网上提交的材料后在0.5个工作日作出同意的决定,告知承诺书和相关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财政部门应当退回申请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财政部门自作出许可审批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批复及经财政部门盖章的告知承诺书。同时将审批信息及告知承诺书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双公示”系统以及政务大厅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4.财政部门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在3个月内组织相关人员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