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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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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MB84765W/202108-00050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宣州区医保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起草《宣州区2021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17 发布日期: 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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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州区医保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起草《宣州区2021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17
发布日期: 2021-08-17
关于起草《宣州区2021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8-17 15:01 来源:宣州区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起草《宣州区2021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说明


宣州区人民政府:

《宣州区2021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由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拟定。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1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129号)和《关于印发宣城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宣医保〔2021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统筹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困难群众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二、必要性、可行性

2020年度,可结报“一站式”的定点医疗机构已实现了全区全覆盖;原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已不再使用,重点救助对象和脱贫人口均在宣城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进行“一站式”结算;手工医疗救助改为与基本医保报销时间一致并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协议先行垫付。综上,亟待修订完善。

三、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根据省市民生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由区医疗保障局起草,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与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共同会商审议后印发。

四、主要内容、问题及说明

(一)开展流程精简行动,在宣城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中对救助对象进行“身份标识”,实现医疗救助待遇系统直接兑现。同时,取消低收入、因病致困对象拨款造册和农村户籍限于惠农一卡通拨付等两个事项,打通了“全面系统结报”最后一公里。

(二)低收入、因病致困等困难群众按照“一审一批一拨付”申办程序,并与民政部门“家庭经济核对平台”数据进行比对,规范资格认定。

(三)依托统一后的宣城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现建档立卡、低保及特困供养等救助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



2021年817



抄送: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