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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962/202110-00071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周王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市级特困妇女儿童救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29 发布日期: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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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周王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市级特困妇女儿童救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29
发布日期: 2021-10-29
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市级特困妇女儿童救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12:31 来源:周王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市级特困妇女儿童

救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妇联、区直单位妇联组织:

今年下半年的市级特困妇女儿童救助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救助标准:因病申请救助的妇女儿童,救助标准为发生的医疗总费用(可提供治疗费用发票原件、复印件或出具农合中心、医保中心证明),扣除医保、农合报销及民政等部门救助后,原则上个人承担达2万元及以上,救助1000元及以上,救助额不超5000元。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严重生活困难的妇女和儿童,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3000元以内。以前申报救助过的,不可重复。

2、救助申报工作所需提供资料、救助范围、其它要求等见附件1(宣妇[2018]60号文件)。

3、申报时间:请各乡镇街道妇联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区妇联权益发展办公室,并将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区妇联邮箱ahxzfl@126.com。

联系电话:2021990    联系人:朱爱莲

 

附件1:关于修订《宣城市特困妇女儿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宣妇[2018]60号文件)。

附件2:宣州区申报市特困妇女儿童救助资金对象情况汇总表

 

 

宣州区妇女联合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