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朱桥乡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朱桥乡人民政府>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417037233420044/202004-0012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朱桥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2020年朱桥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4-20 发布日期: 2020-04-20
索引号: 113417037233420044/202004-0012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朱桥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2020年朱桥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4-20
发布日期: 2020-04-20
关于印发《2020年朱桥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0 17:10 来源:朱桥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朱桥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确保落实。

附件1:朱桥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2:朱桥乡2020年农村清洁工程考核评分细则

 

  

 

朱桥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



2020年朱桥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考核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谋取广大村民根本福祉,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新发展理念,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建设摇橹小镇、水耕朱桥提供坚实的人居环境支撑。

二、重要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乡村振兴,事关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工作目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建设一个特色摇橹小镇,发展‘梦里水乡’田园综合体,建设五大产业基地”为发展目标,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村民,广泛参与、开展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水环境治理,全面实施“沟长制”,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四、工作内容

(一)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开展村庄沟渠、水塘清淤疏通工作,清除杂草、淤泥,消除黑色水体,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

(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对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进行清理,严格按照规定处置。开展村庄畜禽粪污治理,结合农村厕所改造、污水治理,实现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三)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对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进行清理,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全面清理房前院内乱堆的柴草杂物,乱摆的农具、建材,乱放的生产、生活用品等。

(四)全面消除露天垃圾场、二次污染严重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按照规范标准摆放、更换破损垃圾桶,完善垃圾中转、运输设施,杜绝垃圾二次污染问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五)强化农户垃圾清理费收取工作,全年收取率达到100%。

(六)全面禁止村庄畜禽放养,圈养率达到100%。

(七)全面清除墙壁、门口、电线杆、路标上的乱涂乱画、非法小广告等牛皮癣。

(八)全面拆除或整修村庄可视范围内残垣断壁,结合厕所改造、污水治理,拆除废弃的侧屋、有碍观瞻的破旧牲畜圈舍和破旧棚子。

(九)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对群众积极性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彻底,将优先考虑申报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进行项目投入。

1、日巡查:实行党政领导日巡查制度,每天由带班领导带一名值班干部,以不打招呼的方式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暗访巡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拍照留存,由乡农清办汇总,于周一乡村干部例会以PPT课件形式进行通报。

2、周整改:以交办单形式交给各村(社区)进行整改,整改后由各村(社区)分工联系村组长、村主要负责人及网格干部签字确认。

3、月验收:由乡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月度验收。

4、季考核:由乡农清办牵头,美丽办及城建办等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分管负责人组织考核。

五、经费保障

(一)基础性补助30/人/年补助,其中村级自筹12元/人/年,区乡补助18/人/年(区15/人/年、乡3/人/年),主要用于村(社区)清捡、垃圾桶购置等,按季度考核结果同比拨付到村(社区)。

(二)乡补助15元/人/年,用于村(社区)垃圾清运、乡转运费用及垃圾站、车辆维修等费用。

(三)农村人居环境考核奖励补助按7元/人/年补助,根据季度考核结果情况,按季度拨付到考核前三名的村(社区)。

六、考核奖惩。

(一)考核对象

六个行政村,两个社区

(二)考核方式

农清办每月对各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1次巡查,每次巡查清洁村庄必看,再随机查看2个自然村,巡查分计入季度考核总成绩(每次巡查及整改情况10分)。乡农清办、美好办及各职能部门对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季度考核。每个村(社区),随机抽取抽2个自然村,进行实地考核。考核人员由考核工作由乡农清办、美丽办和各村分管负责人组织考核评比。季度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平时巡查占20%,季度考核得分占80%。

(三)奖补措施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30元/人/年,按各村(社区)季度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按照7.5/人季度补助标准足额发放;80分(含)—90分的,每减少1分,按照7.5元/人季度补助标准逐次降低1%;70分(含)—80分的,每减少1分,按照7.5/人补助标准逐次降低2%;70分以下的村(社区)区乡补助标准为60%。

2、接受省、市、区考核获得名次的村(社区),乡在本季度或次季度考核中分别给予加分,获得省级一、二、三名次(等奖)的分别加5分、4分、3分,获得市级一、二、三名次(等奖)的分别加4分、3分、2分,获得区级一、二、三名次(等奖)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3、接受省、市、区考核的村(社区)排名在后三位的,乡在本季度或次季度考核中安排后三位排名。

4、村级考核奖励约7元/人/年,按季度考核总分排名前三的村(社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00元、15000元、10000元,作为村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助经费,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发放奖励。油榨社区为非农社区,不参与考核评比。

(四)惩罚措施

考核中位列倒数第一的村(社区),由乡主要领导对该村(社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及在全乡村干部会议做表态发言。同时将考核情况纳入村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

五、考核要求

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明工作纪律,做到考核记载详实、依据明确。

整合美丽乡村长效管护、农村清洁工程等考核奖补资金,实行统一考核,统筹奖补。

六、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

1:朱桥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季度考核评分标准

2:朱桥乡2020年农村清洁工程考核评分细则

 

 

 

                                                

 朱桥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