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到户项目实施办法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实施产业扶贫(特色种养业)三大行动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为激励全区广大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纳入监测对象的突发严重困难户依托扶持政策发展产业,增强其自我“造血”功能,拓宽其稳定增收渠道,巩固脱贫成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解读如下:
一、扶持对象
(一)全区自愿发展产业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纳入监测对象的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到户补助对象)。
(二)与到户补助对象利益联结紧密,能够有效带动到户补助对象稳定增收的农业园区、农业(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扶持内容
按照“产业到户、帮扶到人、一户一策”的精准帮扶理念,重点鼓励扶持到户补助对象和能够带动到户补助对象稳定增收的农业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高效经济作物、优势畜禽养殖、特色水产养殖以及林业特色产业,兼顾扶持到户补助对象根据自身条件适度发展经济效益比较明显的特色种养业及其他增收致富产业。
三、扶持标准
产业到户扶持标准实行到户封顶奖补政策,单户补助资金累计不超过3000元。具体标准为:
(一)到户补助对象自营发展
1.种植业
(1)蔬菜大棚:蔬菜大棚实际面积1亩以上且正常生产的,每亩补助3000元。
(2)食用菌:食用菌生产大棚实际面积1亩以上且正常生产的,每亩补助3000元。
(3)露地蔬菜:种植面积2亩以上,每亩补助500元。
(4)茶叶:种植面积1亩以上,每亩补助300元。
(5)水果:种植面积1亩以上,每亩补助300元。
(6)中药材:种植面积1亩以上,每亩补助500元。
(7)烟稻轮作:种烟面积2亩以上,每亩补助400元。
2.养殖业
(1)家禽养殖:养殖100只以上,每只一次性补助10元。
(2)肉羊养殖:养殖6只以上,每只补助500元。
(3)水产养殖:精养鱼塘3亩以上或稻渔综合种养2亩以上,每亩补助600元;观赏鱼集约化养殖100平方米及以上,每平方米补助10元。
3.林业特色产业
(1)木本油料:新栽1亩以上山核桃、薄壳山核桃、香榧、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作物,每亩补助500元。
(2)竹子:新栽1亩以上竹子(毛竹或笋用竹),每亩补助300元。
(3)花卉、苗木等:栽培1亩以上每亩补助500元。
(4)宣木瓜:新栽1亩以上每亩补助500元。
4.休闲农业
对按照标准建设运营农家乐的到户补助对象,每间客房补助1500元,每10个餐位补助1000元;经营果园、茶园、菜园等0.5亩以上采摘园,每亩补助300元;经营鱼塘1亩以上垂钓园的,每亩补助600元。
5.其他产业
(1)经营小型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服务业等(已办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且投资5000元以上,每户补助2000元;投资10000元以上的,每户补助3000元。
(2)到户补助对象代理企业加工农产品,并与企业签订合同,且年完成合同额5000元以上的,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到户补助对象从事农业产业居家创业,人均年销售额达3000元以上,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资金补助。
(3)到户补助对象流转土地、水面或山场2亩以上,签订流转合同,自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每亩一次性补助600元。
6.特色种养业收入奖补
对到户补助对象根据自身意愿和专长所发展的产业未达到以上要求,或不属于以上产业类别的其他特色种植、养殖产业(粮油除外),但到户补助对象通过自主发展特色种养业收入有明显提高,当年8月30日前特色种养业人均纯收入达3000元以上的,人均补助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