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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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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4892510X0/202111-00011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向阳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告
名称: 向阳街道征地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12 发布日期: 2021-11-12
索引号: 1134170374892510X0/202111-00011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向阳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告
名称: 向阳街道征地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12
发布日期: 2021-11-12
向阳街道征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2 11:16 来源: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皖政地(增减挂钩)[2021]192号),同意在宣州区2020年第6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和集镇建设用地申报的宣州区洪林镇洪林村、宣茶村、鸽子山村、沈村镇沈村社区、狸桥镇金云村、养贤乡军塘村、古泉镇其林村、水阳镇裘公社区、新田镇梅清社区、向阳街道向阳社区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9.2966公顷(其中耕地4.809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013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现将征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合计批准建设用地10.3104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用途,用于城镇和集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本次征地范围详见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现场挖掘的边沟。

三、根据《征收土地方案》,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皖政(2020)32号文件执行,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宣区政秘[2020]120号文件执行。

四、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中土地补偿费的70%部分直接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

五、本次征地由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补偿登记,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六、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本公告发出的五日内),向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听证。

七、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宣州区人民政府开始对被征收土地正式实施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扰。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