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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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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77363919H/202110-00007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08 发布日期: 2021-10-08
索引号: 11341703777363919H/202110-00007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08
发布日期: 2021-10-08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1-10-08 08:53 来源: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按照安徽省下发《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省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名单的通知》(皖美办发【2020】1号)、《宣州区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意见》(宣区农工组【2020】2号)等文件精神,宣州区完成2020年10个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对照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主要完成:垃圾污水处理、改厕、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内容,达到“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要求,并做好省市考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2020年10个省级中心村建设,按照《宣州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奖补办法》,需申请500万元区级奖补资金;2020年6个市级中心村需申请100万元奖补资金。合计需申请600万元。

2、立项依据

1)《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皖美组发〔2017〕1号);

2)安徽省《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省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名单的通知》(皖美办发[2020]1号);

3《宣州区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意见》(宣区农工组【2020】2号);

4)宣州区《关于印发2020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名单的通知》(宣区农工办【2020】25号);

5)《宣州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奖补办法》(宣区农工组【2020】3号)。

3、实施主体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

美丽乡村建设,要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科学规范。省级中心村建设,重点完成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污水处理、沟渠塘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村庄亮化等10项建设内容;市区自建中心村重点完成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等5项建设内容,区农业农村局作为实施主体单位,要坚持全过程质量监管,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监事会的作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决不搞“刷白墙”之类劳民伤财和建亭台楼榭等形象工程之事,一切以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难题、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出发点,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我区乡村振兴打基础、固根基。

5、预期绩效目标:一是建成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10个、市级中心村6个;二是方便中心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三是大力提升村容村貌;四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

6、实施周期:2个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