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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64D/202109-00046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洪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开展农村地区自建房和沿街门店 “三合一”场所“小火亡人”专项整治的通知 文号: 洪政〔2021〕86号
生成日期: 2021-09-10 发布日期: 2021-09-10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64D/202109-00046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洪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开展农村地区自建房和沿街门店 “三合一”场所“小火亡人”专项整治的通知
文号: 洪政〔2021〕86号
生成日期: 2021-09-10
发布日期: 2021-09-10
关于开展农村地区自建房和沿街门店 “三合一”场所“小火亡人”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 12:27 来源:洪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洪政〔202186


 关于开展农村地区自建房和沿街门店

“三合一”场所“小火亡人”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镇办、各企业:

今年以来,全省共发生火灾15019起,造成39人死亡、21人受伤,其中自建房火灾3442起,占火灾总起数的23%,死亡人数占总数的31%,受伤人数占总数的29%6月份以来,阜阳市接连发生4起小火亡人事故,造成10人死亡,暴露出农村地区消防工作薄弱、基层消防组织不健全、消防基础设施滞后、群众火灾风险意识不强、逃生自救能力不足、消防安全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全镇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地区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小火亡人”专项整治,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为全镇农村地区有经营业态的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重点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930日。

三、整治措施

(一)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

(二)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瓷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

(三)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四)对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五)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六)对非法液化气充装点、作坊式化工加工点、小炼油化工厂等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七)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定期调度工作情况;各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力戒形式主义。

(二)深入开展排查。各分组、各村(社区)要紧密结合本辖区和本职能部门实际,根据现有自建房、沿街门店的数量、特点,因地制宜开展部署,细化分解排查任务和时限,组织镇分工干部、网格人员、专职(义务)消防队等力量,对有经营业态的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登记造册、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

(三)强力推进整改。各分组、各村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对辖区内有经营业态的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进行网格包保,逐一明确网格责任人,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切实形成工作闭环;要对重点隐患单位、个人要集中约谈,确保整治起到落地效果。

9月30日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技术手段,提升场所安全保障水平。

(四)精准宣传教育。各分组、各村(社区)要结合排查整治,对违规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用气等存在危险隐患的情形,重点开展警示教育;要结合部门职责,利用秋季开学的时机,从娃娃抓起、从小抓起,针对性开展“消防知识进校园”活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短视频辐射强、传播广的特点,要积极发动江淮义警、志愿者和兼职消防队的主动性,采取传单入户的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五)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通过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问责,并纳入年终考核;今后凡此类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要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约谈等手段,督促责任主体将消防安全职责落到实处。

9月5日前各村、社区要向镇消防办报送专项整治动员部署情况;96日起,每周一报送《农村地区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消防排查清单》,配合镇消防办建立动态监测台账;联系人:王玉云,联系方式:1829828005113013143096

附件:1、“小火亡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小火亡人”专项整治排查分组

      3、消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

4、自建房和“三合一”场所消防排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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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