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区民政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现就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做好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工作。4月1日起全面推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1-5月,全区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92316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4257.34万元;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0358人次,累计发放保障金1043.7万元;累计新增农村低保对象364人,累计新增城乡低保对象42人。1-5月,全区累计保障农村特困人员20432人次,累计发放供养金1444.28万元,累计新增农村特困人员64人。1-5月,全区累计救助对象12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9.53万元。
(二)进一步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宣州区区域性失能半失能特护中心(设水阳中心敬老院)项目建设,工程进度达90%,进入验收期。4月份我区全面启动84户农村老人居家养老造老化改造项目,投资30万元。1月至5月份全区居家养老服务人数24243人,覆盖17个乡镇和9个办事处,上半年预计拨付居家养老购买服务资金282万元。4月份“宣州区养老服务发展中心”工程投入使用,全面对32家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全天候安全监控和数据监测。2021年投入4.9万元购买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上半年发放全区20所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运营维护经费65万元。上半年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总入住人数达3542人,政府支持养老服务运营补助经费152万元。拟在南部片区推进一所公办敬老院改造,计划投资120万元。
(三)加强儿童福利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区共有孤儿总数204人,上半年发放孤儿生活费共计135.5万元。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成立宣城市宣州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公布未保热线。
(四)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5月份召开参与单位座谈会及乡、村两级座谈会,确保小微权力清单制定科学合理规范。已完成双桥街隆兴村村改居,已完成养贤乡村居调整前期准备工作,朱桥乡、洪林镇调整方案已确定。准备好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已开展村居基本情况摸底工作,全区185个村(含农村社区)34个城市社区,其中村委会女性成员比例39.76%,女性村主任26人占比14%,没有选情复杂和易地扶贫搬迁村(居)。启动皖苏两省边界联检工作。征集9篇地名文化作品,开辟宣州地名与红色基因宣传专栏。
(五)加强社会事务管理。督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完成全区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联合12个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宣州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区重点区域再次排查、限期整改。截止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3180对,离婚658对,含补领在内。联合区财政局制定《2021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目前已救助4人。
(六)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强化社会组织年检管理,1-6月份新登记社会组织23家,其中社会团体6家,民办非企业17家,变更登记6家。对长期不活动、名存实亡的“僵尸组织”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共注销4家。印发《关于宣州区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济困等公益活动的通知》,积极动员全区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服务,目前已有近50家社会组织参与其中。持续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整治,上半年开展排查工作3次,发现未经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2家,均已安排合法登记。配合上级机关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1家和注销1家有关联社会组织。
(七)推进慈善和社会工作事业发展。加快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继续实行宣州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管理办法。加大民办社工机构培育,拓宽社会工作政府购买渠道。以“三社联动”为契机,改革社会组织备案模式,将部分社会组织备案权限下放至试点街道。谋划好乡镇社工站建设,十四五期间试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2021年至少建成两个乡镇社工站项目。1-5月,慈善救助20名困难人员,救助金额27700元。
(八)强化民政招商引资及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新签约项目2个:鸽子山养老公寓项目和宣城首善养老康复中心项目。在谈昆山湖旅游度假区旅游康养项目,并与上海闵行区恒研乐邦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洽谈养老服务和养老护理人员培训项目。加快推进区社会福利院迁址重建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
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大,仅靠区级财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及适老化改造成效不明显。
(二)乡镇公益性公墓资金缺口大,我区已建成的乡镇公益性公墓普遍存在资金短缺问题,后期建设投入难度较大,且其他部门参与度不高,部门联合协调机制有待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水平。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加大对乡镇街道的督查和业务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多部门合力推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二)提升我区养老服务工作质量。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农村敬老院适老化改造。持续加强民办养老机构兴办的支持力度,吸引更多民间资本投入我区养老服务业,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三)继续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强化培训和督导,完成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加强对其他乡镇村居调整工作的业务指导。
(四)进一步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乡镇公益性公墓规范管理,确保公墓能安全有序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