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保障组:李善丽任交通保障组组长
成 员:李小华 丁美才 范孝凯 汪老虎
4、 后勤保障组:潘维任后勤保障组组长
成 员: 葛有志 李小华 黄青凤 夏国旺 王雅如
渣溪圩防汛各段分工干部
东埂段 : 王 镭 王世节 汪老虎
南埂段: 祝双久 王春喜 高小宝 丁 林
西埂段至马桥段: 王质学 夏国旺 浦洋洋
四、防汛抢险和弃守
(一)巡逻查险
1、当宣城站水位超15米(设防水位),且继续上涨,渣溪村负责组织堤管人员和护堤人员巡堤查险。
2、当宣城站水位超16米(警戒水位)且继续上涨,相关责任人到一线指挥,组织民工上堤巡逻查险。检查范围要扩大到护堤地以外30-50米,每天检查次数要不少于4次。各支抢险队集结待命,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随时投入抢险。
3、当宣城站水位超17米(保证水位)且继续上涨,组织民工上堤抢险。
(二)险情抢护
当发生一般险情时,组织村级抢险队进行险情抢护。当出现滑坡、管涌、漏洞和穿堤建筑物周边漏水等较大险情时,办事处防汛指挥所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研究制定抢险方案,调用防汛应急抢险队和物资全力抢险。必要时,逐级申请上级防汛抢险队和物资支援。险情得到控制后,进一步储备抢险物资,拉灯照明,确定留守人员,24小时观察记录,以防险情恶化。
(三)圩堤弃守
当宣城站水位超17米(保证水位)且继续上涨接近堤顶或出现难以抢护的重大险情,视情报区防指同意后弃守。
五、转移安置
接区防指转移指令后,办事处防指发布人员转移预警信息,各转移责任人立即组织群众进行转移避险。
(一)转移时机
1、当宣城站水位超16米(警戒水位)且天气预报上游仍有强降雨,做好圩内老弱病残等群众转移准备。档案资料、粮食、燃气、危险品等重要物资根据汛情发展,提前转移到安全地带。
2、当宣城站水位超16.5米(超警戒水位0.5米)具备投亲靠友条件立即转移至安全地带的亲友家中,圩内老弱病残等群众全部转移至集中安置点或亲友家中。
3、当宣城站水位超17米(保证水位)且继续上涨,渣溪圩所有受洪水威胁的群众全部转移至集中安置点(路线及安置点见附件1)。
4、当宣城站水位超17米(保证水位)且继续上涨接近堤顶,根据区防指弃守命令,组织防守力量全部撤离。
(二)转移时限
水位达到规定转移条件,无重大险情时,人员和贵重物品一般要求24小时内完成。如水位上涨较快,应视情缩短转移时间。如发生重大险情或溃破,迅速把所有人员就近撤离至圩内高地、堤顶等安全地带,有序转移至安置点。
(三)清查
人员转移完毕后,街道、村两级转移负责人要进行清查,确保应转全转,并实行零报告;洪水风险期间,禁止人员擅自返回。
(四)转移安置
共设置圩角组一个集结点,集结完成后,按预定路线转移至安全地带。
(五)群众返还
当抗旱房水位降至3米以下并继续回落,圩口无险情发生或险情处置稳定、且预报上游近期无强降雨时,处防汛指挥所可报请区防指同意后组织群众返还。
六、保障措施
(一)抢险队伍
1、汛期村部值班人员负责随时观测水阳江水位,做好水位记录,报告水情信息。
2、按照巡查防守责任划分,按上堤时机上足人员(详见附件2、3)。
3、组织街道级应急抢险队1支50人,以村为单位组织群众性抢险队1支50人(详见附件4)。
(二)抢险物资
针对历史发生的险情和险工险段,在渣溪圩南埂储备砂石料160立方,在村部储备纺织袋2500条、木材毛竹300根、彩条布1000平米等抢险物资(详见附件5)。
(三)交通运输工具
敬亭山街道防汛指挥所安排运输车辆4辆,根据汛情发展临时调用私人车辆。(详见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