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要按照安全、畅通、经济、环保的原则确定其建设标准。
(一)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或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设计。
(二)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原则上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不低于5.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特殊区域特殊路段不低于3.5米);错车道设置应按照实地地形、地貌和视距等因素灵活设置,但原则上不得大于300米。路面硬化工程宜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20厘米,基层厚度不低于18厘米,老路基应进行夯实或换填处理。
(三)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实施时必须同步建设防护、排水、交通安全等必要的附属设施,通客车路线同步建设候车亭,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
五、竣(交)工项目应具备哪些文件资料?
(一)项目批复文件或计划;
(二)项目设计文件;
(三)招投标文件或邀标文件;
(四)合同文件(施工、监理合同,质检申请和批复);
(五)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六)施工许可决定书;
(七)原材料试验资料(建设、施工单位试验委托书);
(八)中间检查资料(监理抽检资料);
(九)施工单位项目竣工资料;
(十)质量责任登记表。
六、解读咨询信息
解读机关:宣州区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方常喜 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咨询电话:0563-2516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