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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50187E/202109-0006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溪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溪口镇乡村“复兴少年宫”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文号: 溪发〔2021〕126号
生成日期: 2021-08-31 发布日期: 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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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溪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溪口镇乡村“复兴少年宫”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文号: 溪发〔2021〕126号
生成日期: 2021-08-31
发布日期: 2021-09-10
关于印发《溪口镇乡村“复兴少年宫”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 07:03 来源:溪口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站所、村(社区):

现将《溪口镇乡村“复兴少年宫”试点建设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溪口镇委员会

溪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831日

                                                     

抄送:宣州区乡村“复兴少年宫”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溪口镇党政综合办                        2021年8月31日印发

溪口镇乡村“复兴少年宫”试点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中央、省、市、区文明办要求,今年在溪口镇开展乡村“复兴少年宫”试点建设,给广大农村少年儿童提供学习益智、快乐成长、实现梦想的良好环境条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眼满足农村群众和家庭对教育培养未成年子女的现实需要,坚持立德树人、以文化人,在溪口镇建设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快乐成长的公共教育和文化服务阵地,通过开展道德培育、文体娱乐、劳动实践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农村少年儿童立志向、有梦想,培养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深厚情怀,塑造自信、诚实、勇敢等良好品德行为,远离非法宗教和封建迷信,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身心全面发展。

二、阵地建设

1.建设路径。利用溪口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溪口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文体广场、留守儿童之家等现有场地设施条件建设乡村“复兴少年宫”。

2.师资队伍。以志愿者为主要力量,以志愿服务为主要方式,组织溪口初中、溪口中心小学教师、留守儿童之家老师担任少年宫辅导员,动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五老”志愿者、退休老教师、返乡高校学生等积极参与,充实师资力量。乡村中小学教师参加“复兴少年宫”志愿服务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3.整合资源。镇党委政府统筹文明办、共青团、妇联、教体、民政、关工委等部门现有优质资源,把“儿童之家”、农家书屋等阵地整合起来,加以充实、提升,实现共建共享。

三、服务运行

1.服务对象。溪口镇乡村“复兴少年宫”面向溪口所有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

2.服务时间。每周六、周日上午9:00-10:00

3.活动内容。紧密结合农村少年儿童学习成长需求,精心设计乡村“复兴少年宫”相关活动项目。主要包括:一是道德培育。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红色基因传承、优秀童谣传唱、生命安全、心理健康、环境保护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二是文体娱乐。广泛开展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音乐、舞蹈、戏曲、美术、书法、阅读朗诵等文艺活动,以及球类、棋类等体育活动,组织科普、非遗传承及地方乡土文化特色活动。三是劳动实践。开展种植、手工等,以及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亲子活动。对学龄前儿童以益心启智游戏、行为习惯养成为主,不开展拼音、读写等小学化知识技能的强化训练。

四、工作原则

1.突出价值引领。溪口镇乡村“复兴少年宫”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发挥活动育人和实践养成的优势,引导溪口农村少年儿童培养美好心灵、高尚情操,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

2.坚持公益属性。面向溪口广大少年儿童提供公共文化教育服务,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困难家庭子女,不开办收费特长班、补习班,不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未成年人特色教育活动、文体竞赛活动或商业性活动。

3.注重素质培养。通过开展文体、娱乐、科普、劳动等基础性益智学习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帮助溪口农村少年儿童在身心愉悦中培养基本素养、综合素质,增强感受美、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4.确保常态长效。充分用好现有阵地资源队伍,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保障日常良性运转,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形成低成本、受欢迎、可持续、有成效的建设和运行模式,确保乡村“复兴少年宫”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五、经费保障

溪口镇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经费筹措主要是财政投入。镇党委政府把建设乡村“复兴少年宫”作为公共文化服务和教育事业重要方面,安排乡村“复兴少年宫”专项经费。

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一是购买活动耗材,主要用于开展各类活动所必需的学习教育娱乐用品。二是用于乡村“复兴少年宫”场所必要的修缮布置。此外适当给予志愿者补贴。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副组长的溪口镇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领导小组,镇各相关站所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具体组成人员附后)。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领导小组要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对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资金和活动资源的支持。

2.加强建设管理。坚持“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溪口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要负责乡村“复兴少年宫”的建设、组织和管理,动员、吸纳本地各类文化、教育、体育、科技等各类人才加入镇乡村“复兴少年宫”志愿服务组织,鼓励中小学校教师到乡村“复兴少年宫”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募具有文化教育专业经验和技能的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组织,组建承担乡村“复兴少年宫”日常运行工作的服务团队。

3.融入文明实践。把镇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各项工作、各类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新风堂”运行结合起来,组织乡村“复兴少年宫”辅导员和学生参与文明实践活动,传播文明理念,弘扬时代新风,推动农村移风易俗、破除陋习。让参加文明实践活动的家长有地方托管孩子,让送孩子去乡村“复兴少年宫”的家长有乐于参与的文明实践活动,达到“孩子有人教、家长有收获”的双重效果。

附:溪口镇乡村“复兴少年宫”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溪口镇乡村“复兴少年宫”试点建设

领导小组名单

 

 长:陈为民(党委书记)

副组长:谢东海(党委副书记、镇长)                 

 员:余义报(人大主席)

汪学文(党委副书记)

胡平爽(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金新琳(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宏宇(党委委员)

鲁绪芸(教体办主任)

 远(财政所副所长)

杨乔月(团委书记)

 敏(镇民政所所长)

 岚(镇妇联主席)

邢建北(镇科技站主任)

唐云云(镇文明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汪学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