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周王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周王镇人民政府> 基层政务公开> 社会救助> 临时救助> 政策法规文件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962/201804-00006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周王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2018年临时救助保障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4-10 发布日期: 2018-04-10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962/201804-00006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周王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2018年临时救助保障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4-10
发布日期: 2018-04-10
2018年临时救助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18-04-10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1、政策内自付费用6万元以上的,按本区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9-10倍进行救助; 
  2、政策内自付费用在4-6万元(含4万元)的,按照本区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6-8倍进行救助; 
  3、政策内自付费用在1-4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按照本区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5倍进行救助。 
  4、对于家庭主要成员患重病且子女未成年或正在就学阶段(研究生除外),在以上救助标准的基础上,再按照本区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3倍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