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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103-00077 组配分类: 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23 发布日期: 2021-03-23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103-00077
组配分类: 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23
发布日期: 2021-03-23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3 11:19 来源:宣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宣州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区实施方案要求,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主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我区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区实施方案区政府(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区长(组长)、分管副区长(副组长)多次听取区司法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对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和督查;区政府常务会议、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对年度工作安排、行政复议应诉、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和部署。

严格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2020年3月,区政府向市政府、区委、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和同级党(工)委、人大(工委),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印发了《宣州区人民政府2020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明确八个方面41项工作及牵头责任单位,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强化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继续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由区司法局组织实施,结合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等综合考评。考核结果作为区委、区政府对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及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深化改革措施,不断提升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

进一步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2018年“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成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的通知》,在2018年精简的基础上,共梳理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29家单位申请材料总数4042个,清理申请材料数2446个,精简比例达60.5%。

全面部署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由区司法局牵头,指导督促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服务机构,对符合告知承诺条件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2家单位126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材料清单,并发文向社会公示。

三、严守程序制度,不断提高重大决策法治化水平

加强区本级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宣州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暂行办法》和《宣州区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对各有关单位提请区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是否符合法制统一原则,是否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是否违法减损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等作为重点审查内容。2020年,结合机构改革,区司法局配合区委编办,对全区31个单位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由区司法局牵头,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相关协议、合同、方案文本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确保政府重大决策依法合规。

推进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乡镇办事处、区直部门按照《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审查范围,规范审查流程,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

推行法律顾问全覆盖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由8名社会律师组成的区政府法律顾问组,为政府及其部门提供法律服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均外聘了法律顾问。区、乡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2020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已参与处理区政府本级及区政府部门一般法律事务33件、重大专项法律事务2件、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30件。法律人才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法律服务质量效能明显提高,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加凸显。

持续加强文件监管。一是加强立项管理。年初,在征求区直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列入计划的文件,区司法局及时与承办单位联系,督促指导承办单位认真起草,及时报审。二是严格开展审核。认真落实《宣州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暂行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2020年以来,区司法局共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三是及时报送备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印发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市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报备率100%。四是开展文件清理及梳理。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安排,对民法典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梳理,梳理出区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64件,并对外公布。

四、完善执法监督,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调查摸底,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全区推进落实“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及工作举措,将“三项制度”工作要求细化为27项具体工作任务,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二是完善执法记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城管、公安等重点执法单位一线执法人员全员配备执法记录仪,严格落实“出勤必带、执法必录”。三是强化考核监督。结合省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安徽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安徽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实地督查。针对少数单位存在的信息录入不完善等、文字音像记录调阅管理制度不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流程不完善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一是加强法制监督平台建设。平台使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有效规范运行,做到与省市无缝对接。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对各单位申请办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严格进行审查,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对不再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按规定及时收回或注销行政执法证;2020年,组织全区198人参加2020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三是完成法制监督平台信息集中补录工作。针对安徽法制监督平台应用中存在的信息录入不完整问题,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要求,对系统中的单位、人员信息进行了集中补录。四是开展执法人员年审。共对全区1005名执法人员、31名执法监督人员证件开展年审,其中979名执法人员证件年审合格,注销26名执法人员证件,29名执法监督人员证件年审合格,注销2名执法监督人员证件。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区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公共资源交易等行政执法部门对2019年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自查和抽查,针对案卷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了二十份案卷参加市级评查。

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开展本部门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其中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因上位法修改,对原行政处罚裁决事项进行调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

五、加强复议应诉,有效防范化解行政争议

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2020年,共受理乡镇街道、区直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35件;办理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2件;办理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答辩举证和出庭应诉40件。在办案过程中,把好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关,积极化解争议,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严格执行各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区政府为被告的40件行政诉讼案件中,裁定驳回14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4件,原告撤回起诉5件,确认违法1件(涉及征迁类信息公开案件),责令履行法定义务3件,部分变更1件(征迁引起的行政赔偿案件),审理待决2件。同时,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开展行政诉讼调解工作3次。

大力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认真落实《宣州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参加行政复议实施细则》,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根据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排期安排,对区政府出庭应诉案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汇报;对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出庭应诉案件,由区司法局书面通知被诉单位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对当年发生的首例或重大的、群体性的行政诉讼案件,要求应诉单位行政负责人出庭。2020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应诉案件已开庭63件,负责人出庭59次,其中,主要负责人出庭7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促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定期通报行政案件应诉情况。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区司法局每半年对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区进行通报。通过督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要求,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督促指导。

六、推进规范化建设,凸显基层基础新气象

提档升级司法所建设。为巩固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再创新高,2020年,启动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打造司法行政基层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平台,推进司法所内涵式发展,全面提升司法所基础保障、管理水平及履职能力,进一步夯实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目前,已建成27个标识规范化司法所。省级示范司法所、市级模范司法所提档升级全部完成。

积极推进百姓说事点工作。宣州区“百姓说事点”示范点共计83个,建成以来共收集各类信息895条,受理纠纷687件,调解纠纷650件。

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有效巩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阵地。目前,全区26个乡镇(街道)、219个村(社区)全部建有调委会,专、兼职调解人员1539人。大力推动行业性和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先后成立了宣州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宣州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宣州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宣州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宣州区诉前纠纷调解委员会,实现了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婚姻家庭等重点行业与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2020年全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4068件,调解成功4019件,调解成功率98.8%,调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193件。

2020年,我区圆满完成了上级安排或要求协助推进、落实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一、开展地方立法建议项目报送

根据市司法局有关要求,组织区直相关部门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提出立法建议,并择优选取立法建议上报市司法局。

二、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情况报送工作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我区组织乡镇办事处、区直单位对《安徽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宣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宣城市人民政府2020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宣城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宣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市司法局。

三、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分析工作

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要求,完成区政府本级统计分析工作的同时,及时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登录司法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填报数据,做好2020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数据填报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圆满完成。

2020年,我区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如:少数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法治人才短缺问题仍然存在;执法不规范、不严谨现象依然没有完全解决等。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我区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持续不懈地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政府职能转变、规范重大决策程序、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水平、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更高水平。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