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50064D/201909-00010 | 组配分类: | 政府决算 |
发布机构: | 洪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洪林镇2018年部门财政决算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19-09-04 | 发布日期: | 2019-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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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政府决算 |
发布机构: | 洪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洪林镇2018年部门财政决算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19-09-04 |
发布日期: | 2019-09-04 |
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人民政府
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个,比上年增减0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
数量 |
比上年增减 |
变动原因说明 |
合 计 |
1 |
0 |
无变动 |
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
|
|
|
行政单位 |
1 |
0 |
无变动 |
事业单位 |
|
|
|
其他 |
|
|
|
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
|
|
|
行政单位 |
1 |
0 |
无变动 |
事业单位(含行业) |
|
|
|
民间非营利组织 |
|
|
|
企业 |
|
|
|
三、按单位预算级次 |
|
|
|
一级预算单位 |
1 |
0 |
无变动 |
二级预算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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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预算单位 |
|
|
|
第二部分见附件
第三部分 洪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734.11万元、支出总计1734.1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2.17万元,下降5.05%,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734.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4.1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73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91万元,占43.53%;项目支出979.2万元,占56.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34.11万元,支出总计1734.1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2.17万元,下降5.05%,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4.1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2.17万元,下降5.05%。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4.1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2.17万元,下降5.05%。主要原因一严格控制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4.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1.83万元,占30.0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58万元,占0.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9万元,占6.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9.6万元,占3.44%;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964.2万元,占55.6%;农林水(类)支出15万元,占0.86%;住房保障(类)支出59万元,占3.4%。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34.11万元,支出决算为173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配套设施投入增加;二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三是预算调整变动;四是公积金基数调整。其中:基本支出754.91万元,占43.53%;项目支出979.2万元,占56.47%。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74.11万元,支出决算为52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日常开支。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6.35万元,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费用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为70.52万元,支出决算为1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年初预算为66.38万元,支出决算为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缴费基数未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4.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1.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70.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其他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洪林镇人民政府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洪林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0.66万元,比2017年增加104.23万元,增长39.12%,主要原因是各部门日常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洪林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洪林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城管执法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宣州区洪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49.5 |
49.48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34.00 |
35.4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5.50 |
14.08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5.50 |
14.08 |
公务用车购置 |
|
|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洪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50万元,支出决算为49.4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洪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40万元,占71.5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08万元,占28.46%。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35.40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2.72万元,增长8.32%,增长的原因是农综改、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增加接待量。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08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53万元,下降3.63%,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公务。2018年末,洪林镇人民政府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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