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高标准农田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提升农田抵御涝旱灾害的能力,增强灾害防范意识,落实防汛抗旱减灾措施,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计划性、主动性和应变能力,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涝旱灾情,科学合理的调配利用水资源,减轻涝旱灾害的影响和损失,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项目区防汛抗旱能力,保障高标准农田生产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编制原则。
按照省农业农村局、宣州区人民政府相关要求,针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农业气象情况,结合我区实际,提前制定预案,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应急准备,避免因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扎实做好高标准农田防汛抗旱工作。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将群众生活安全放在第一位。
2、坚持“全面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重于抗、抗重于救的原则。
3、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和科学防汛抗旱的原则。努力加大法律法规和科学技术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的应用和普及,科学、合理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4、高标准农田防汛抗旱工作实行项目区乡镇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具体工作由项目乡镇统一指挥、统一组织、区域协调、属地参与、密切配合、就地防汛抗旱的原则,共同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突发性雨汛及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涝旱灾害所采取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指挥机构正确实施防汛抗旱救灾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职责
防汛抗旱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项目区全体工作人员都有参加防汛抗旱的责任和义务。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在宣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积极向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汇报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积极联系协调区水利、自然资源和气象等部门,密切关注重大天气变化,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应急准备。结合本部门职能,组织制订防汛抗旱方案,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农情,及时向上级汇报,必要时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防汛抗旱信息。组织防汛抗旱服务队伍建设,督促落实防灾、抗灾、减灾措施,落实有关防汛抗旱工程措施及物资的储备,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对突发危急极端恶劣天气状况,按照预案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置,组织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确保防汛抗旱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及时到位。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及时统计受害面积和灾情损失,帮助群众恢复生产,对减轻高标准农田农业灾害损失进行指导。
进行重点水情、雨情、旱情宣传,对高标准农田灌排困难的地段进行摸底,做到心中有数。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解决好稍段、高口等灌溉难点问题,有效化解灌排矛盾。在灌溉和排水异常高峰期设立值班和巡查制度,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以便发生的纠纷,一方面及时报告,一方面能够及时解决。对重大纠纷或破坏农田基础设施等的行为,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四、预防和应急响应
(一)预防。
1、汛情旱情信息。主要包括:
一是汛情、旱情水雨情况变化、蓄水情况、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农田土壤墒情、影响人口及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加强雨情、旱情监测,遇雨情、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汇报。
2、预防工作。
加强宣传,增强项目区干部群众预防灾害、保护水资源和自我保护的意识,防汛抗旱救灾期间,项目乡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汛情、旱情。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和预警减灾措施,加强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大力加强农田基础工程建设,对损毁工程、渠道工程、管网工程等进行整治建设,保障农田工程正常灌排水。按照防汛抗旱工作要求,储备必要的防汛抗旱物资,合理配置,以备应急。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抗旱信息畅通。
(二)应急响应。
1、总体要求。
汛情、旱情发生是一个渐变的过程,范围由小到大,程度由轻到重。按照各时段的汛情、旱情以及灾情变化程度,结合高标准农田地形特征及水源、基础设施工程现状,采取相应的防汛抗旱对策。总体要求是: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强化纪律、依法预防;快速反应,保障有力;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科学调度,防抗结合。
2、应急响应。
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统一组织,实施以受灾群众为主的就地防汛抗旱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施工单位要随时准备采取有力措施,动员全体员工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同时确保社会稳定。
3、信息报送及处理。
汛情、旱情、灾情等信息实行由专门人员收集整理,及时上报。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向广大群众宣传防汛抗旱救灾的基础知识。
五、领导小组及职能工作组
为切实加强宣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宣州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宣州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敏华
副组长:胡德宝
成员:黄春根 邓明明
六、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