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阳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议案审查处理意见的报告(草案)
议案审查委员会
水阳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期间,代表们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我镇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向大会提出了议案和建议。
一、根据本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议案截止时间,到5月26日10时,会议秘书组收到代表12人联名提出的议案 1件,内容为:梓童阁周边环境美化亮化,打造水阳景观亮点。
议案审查委员会根据《议案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仔细审查,认为该议案,是代表们在会前广泛联系选民,深入调查研究,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基础上提出的,是群众关心、需要解决的问题。议案审查委员会根据议案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将此议案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二、至5月26日上午10时,会议秘书组没有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按照《代表议案审查和处理办法》的规定,大会议案组将建议整理后,由镇人大主席团交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在3个月之内将办理的结果直接答复代表,同时,抄送镇人大备案。
会议闭幕后,镇人大将认真检查督促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办理工作,及时了解办理情况,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建议的办理情况,确保建议按期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