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村镇2021年沈村社区、丁店村水毁项目修复工程编制说明
丁店水毁项目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宣城市宣州区沈村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周村圩滑坡段修复885m,姚湾段水毁修复,Φ500放水涵拆除重建6座, Φ800放水涵拆除重建1座。机耕桥2座及临时工程等。
二、编制依据:
1、委托单位提供的施工内容;
2、《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
3、安徽省水利厅皖水建(2018)258号文颁发的《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
4、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上、下册的通知。
5、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6、水利部水总(2005)389号文颁发的《关于发布水利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的通知。
7、安徽省水利厅皖水建(2018)139号文颁发的《安徽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补充定额》的通知。
8、安徽省水利厅皖水建函[2016]1105号文《关于我省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9、安徽省造价[2019]7号文、皖水建(2019)470号文,即税金税率为9%。
10、2020年10月份《宣城市建筑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信息价没有的材料按照市场询价列入。
11、人工预算单价按照安徽省水利2018新编规计算,人工预算单价为:工长9.27元/工时,高级工8.57元/工时,中级工7.28元/工时,初级工4.64元/工时。
12、国家、省、地方其他有关规定和标准;以及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等。
13、其他对造价有影响的资料文件。
三、编制结果:
经计算,该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1631743.28元(其中暂列金 )。
四、有关情况说明:
1、工程量清单列出的每个细目已包括涉及与该细目有关的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应将工程量清单与技术规范和图纸一起对照分析、充分考虑报价。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列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施工便道以及风险金等全部费用。
3、措施费项目内容为招标人提示性列入,投标人应结合相关图纸、施工规范、技术要求,并自行踏勘,综合考虑后列入投标报价(可在其他措施费中增列),该部分措施费用包干,施工期间不予签证,工程结算不予调整。
4、本清单中“项目特征”应结合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来理解,未描述或描述不够详尽之处,详见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相关技术要求。
5、投标人应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内容和工序的价格,凡技术规范和图纸中注明的工程内容,如在清单中未列项,均应视为包含在相关项目中。
6、本工程不提供取土场,土源自理,运距自行考虑。土方回填压实时新、老土结合面需切不小于两个台阶压实。
7、本工程混凝土均采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报价均含二次倒运及模板安拆费用。
8、本工程量清单列入的暂列金,投标人须计入报价,不计税金、规费,不得优惠。
9、本清单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统一基础,工程结算时应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签证的工程量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10、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企业实力自主报价。
11、未尽事项或不详部分,在招标答疑中解决;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有任何疑问,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疑问提交截止日前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可该工程量清单已包括了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
沈村社区水毁项目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宣城市宣州区沈村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长兴圩滑坡加培修复80m、富足圩加培修复64m、沈村小圩加培修复165m、友谊圩加培修复643m及临时工程等。
二、编制依据:
1、委托单位提供的施工内容;
2、《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
3、安徽省水利厅皖水建(2018)258号文颁发的《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
4、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上、下册的通知。
5、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6、水利部水总(2005)389号文颁发的《关于发布水利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的通知。
7、安徽省水利厅皖水建(2018)139号文颁发的《安徽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补充定额》的通知。
8、安徽省水利厅皖水建函[2016]1105号文《关于我省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9、安徽省造价[2019]7号文、皖水建(2019)470号文,即税金税率为9%。
10、2020年10月份《宣城市建筑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信息价没有的材料按照市场询价列入。
11、人工预算单价按照安徽省水利2018新编规计算,人工预算单价为:工长9.27元/工时,高级工8.57元/工时,中级工7.28元/工时,初级工4.64元/工时。
12、国家、省、地方其他有关规定和标准;以及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等。
13、其他对造价有影响的资料文件。
三、编制结果:
经计算,该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1165360.48元(其中暂列金 )。
四、有关情况说明:
1、工程量清单列出的每个细目已包括涉及与该细目有关的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应将工程量清单与技术规范和图纸一起对照分析、充分考虑报价。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列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施工便道以及风险金等全部费用。
3、措施费项目内容为招标人提示性列入,投标人应结合相关图纸、施工规范、技术要求,并自行踏勘,综合考虑后列入投标报价(可在其他措施费中增列),该部分措施费用包干,施工期间不予签证,工程结算不予调整。
4、本清单中“项目特征”应结合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来理解,未描述或描述不够详尽之处,详见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相关技术要求。
5、投标人应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内容和工序的价格,凡技术规范和图纸中注明的工程内容,如在清单中未列项,均应视为包含在相关项目中。
6、本工程不提供取土场,土源自理,运距自行考虑。土方回填压实时新、老土结合面需切不小于两个台阶压实。
7、本工程量清单列入的暂列金,投标人须计入报价,不计税金、规费,不得优惠。
8、本清单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统一基础,工程结算时应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签证的工程量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9、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企业实力自主报价。
10、未尽事项或不详部分,在招标答疑中解决;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有任何疑问,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疑问提交截止日前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可该工程量清单已包括了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