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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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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77363919H/202105-0003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对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区农办〔2021〕103号
生成日期: 2021-05-17 发布日期: 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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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对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区农办〔2021〕103号
生成日期: 2021-05-17
发布日期: 2021-05-17
对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17 16:11 来源: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对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41号提案

的答复

 

张学良委员:

您好!您在区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制定方案,多管齐下,有效遏制我区农村耕地抛荒现象的几点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就建议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同时,我区积极鼓励农户依法采取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2020年底,全区流转总面积达51.51万亩,流转率54%。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政策扶持机制。出台了《关于完善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宣区办发〔2018〕8号),制定了《宣州区2021年度支持粮食生产发展实施方案》(宣区办〔2021〕9号)等配套政策措施。大力培育粮食生产规模达到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粮食生产综合效益。

(二)稳妥推进土地流转。健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乡村调解和区级仲裁体系。建立区、乡(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坚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的前提下,通过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出租、转包、互换等多种形式,稳妥推进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规范流转,引导有资金、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人才流转土地,逐步建立土地向规模、向“能人”集中的激励机制。

(三)扎实推进农田基本建设。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实现精细化管理。2020年,以“两区”为重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5万亩、农田最后一公里5.2公里。

(四)提高粮食产出效率。我区结合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动员区、乡、村三级农机、农技干部前往粮食生产一线做好技术服务,指导农户抓好小麦赤霉病、水稻稻飞蚤、纹枯病等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围绕“耕、种、管、收、烘”等粮食生产全过程,大力培育全托管或半托管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实现粮食生产节本增效。

(五)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特别是2021年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土地、融资、税收等多方面引导和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品牌和标准化生产。2020年,区财政整合上级财政资金及配套安排了上千万农业产业化发展奖励资金,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加快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春季农业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责任意识,严守耕地红线,落实粮食生产支持政策,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提升农机装备、科技创新和示范推广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种粮收益。

(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实施了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严格执行其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强化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健全土地经营权登记制度,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方式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优化整合农用地资源。同时,根据上级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将加大对撂荒地摸底排查力度,并按照文件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治。

(二)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为重点,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力度,打造高产稳产、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片区。2021年,打造高产稳产、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片区,2021年新建高标准农田4万亩,改善农田水电路设施,提高农田的生产能力。

(三)积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根据《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等有文件精神,整合稻谷补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发展等政策,支持粮食生产发展。同时,将2021年稻谷补贴中结构调整补贴重点用于支持早稻、再生稻生产,补贴对象为全区早稻、再生稻实际种植面积50亩以上(含50亩)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积极调动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种粮积极性。

(四)加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围绕家庭农场“增量”、农民合作社“规范”、龙头企业“强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多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实”,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发展、增强实力、形成合力。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完善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大高素质农民和农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力度,2021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50人、培育农村产业带头人150人以上。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农业和农村工作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办复类别:A

联系电话:13965657579

联系人:张汉林

 

 

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