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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桥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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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233420044/202105-00011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朱桥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临时救助材料要求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20 发布日期: 2021-05-20
索引号: 113417037233420044/202105-00011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朱桥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临时救助材料要求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20
发布日期: 2021-05-20
临时救助材料要求
发布时间:2021-05-20 15:51 来源:朱桥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二)居民身份证;

(三)临时救助申请书;

(四)家庭(个人)遭遇困难证明材料;

(五)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证明;

(六)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七)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非本地户籍人员申请临时救助的,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供申请人享受社会救助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由本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邮件、传真索取申请人享受社会救助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