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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48P/202105-00010 组配分类: 救灾财政资金使用
发布机构: 杨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12 发布日期: 2021-05-12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48P/202105-00010
组配分类: 救灾财政资金使用
发布机构: 杨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12
发布日期: 2021-05-12
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2 15:14 来源:杨柳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办事处

为进一步保障全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各地农业人口数及各地灾情状况,经研究下拨你单位生活补助资金  万元(见附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分配原则。救灾款的分配使用应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

二、救助对象。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

三、救助标准。按照人均不低于300元标准救助,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救助,提升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标准。

四、发放程序。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3-7天),由村(社区)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级应急部门审定。

资金直接打入乡镇办事处财政专户,乡镇办事处要及时安排使用,按照救灾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并于2021年4月10日前将《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花名册》电子版上传区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邮箱:mxb0708@126.com。同时上报《花名册》、党(工)委会议复印件、政府下发文件纸质版一份;联系人:余宗林,电话:17705636698

附件: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分配表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宣州区乡镇春荒款分配表
乡镇 金额(单位:万元) 备注 乡镇 金额(单位:万元) 备注
街道 街道
水东 16 济川 6
新田 13 敬亭山 3
杨柳 20 西林
周王 14 飞彩
溪口 14 双桥 8
朱桥 15 沈村 27
养贤 29 古泉 10
五星 13 洪林 30
金坝 寒亭 11
黄渡 22 孙埠 30
水阳 47 向阳 27
狸桥 50 地质灾害点10万元 文昌 10
澄江 3 鳌峰 3
合计 256 165 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