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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17J/202105-0005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新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政策解读
名称: 宣州区人社局就业创业政策问答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11 发布日期: 2021-05-11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17J/202105-0005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新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政策解读
名称: 宣州区人社局就业创业政策问答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11
发布日期: 2021-05-11
宣州区人社局就业创业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1-05-11 15:28 来源:新田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1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



一、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对于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我们提供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对于创办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担保贷款。对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返乡创业企业回迁或购置新生产设备,且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由县(区)级政府给予一定的设备补助。返乡创业企业自主建设或租赁厂房的,由县(区)级政府给予一定的厂房补助。各地还建设了一定数量的农民工创业园,给予入驻的企业一定的创业指导、水电场地费减免等政策。对新创业失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资人给予不超过100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同时,我们还开展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评选,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二、对生活困难失业农民工救助政策有哪些?

答: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按规定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具体发放标准由各设区市根据救助对象需要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



02

就业脱贫政策




一、贫困劳动者县外转移就业支持政策有哪些?

答:对通过转移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地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按照区外、市外、省外三个层次给予贫困劳动者300元、400元、500元标准的转移就业交通补贴。


二、扶贫公益性岗位政策有哪些?

答:对在公益岗位就业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贫困劳动者,给予贫困劳动者每人每月300元的岗位补贴,给予岗位开发单位或实体就业奖励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三、对居家就业贫困家庭补助政策有哪些?

答:对居家就业的贫困家庭,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助。对组织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的单位或实体,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奖励。


四、对各类就业载体吸纳贫困劳动者务工就业支持政策有哪些?

答:对企业与贫困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贫困劳动者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各类经营主体与贫困劳动者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务协议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贫困劳动者岗位补贴,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经营主体就业奖励,并全额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03

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创业政策




一、退役军人有哪些就业服务活动?

答:每年上半年,全省统一组织“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适时举办“就业起航”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组织“送政策、送培训、送岗位”进军营活动,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政策对话会,为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指导,为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免费开展创业培训等。


二、退役军人有哪些创业扶持政策?

答:针对退役士兵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开展阶梯式创业培训,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创业模拟实训等培训项目,给予每人100-13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通过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为退役士兵免费发行电子创业券,提供能力测评、孵化融资、代理服务、导师指导、创业培训等全方位创业服务。


三、退役军人首次返乡创业有哪些补助?

答:退役军人首次返乡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其中,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2000—3000元再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小微企业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是什么?

答:对与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五、退役士兵自主创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到2021年12月31日。


六、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政策执行期限到2021年12月31日。


七、残疾人创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通过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3000元。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八、残疾人及招用残疾人的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招用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被认定为就业困难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残疾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九、招聘中应禁止哪些就业性别歧视行为?

答: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04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




一、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哪些?

答: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范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规定,并实施动态调整。


二、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方式主要有哪些?

答: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个性化援助,通过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方式,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对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可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根据年龄、家庭等因素,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