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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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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77363919H/202104-00025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2021年宣州区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27 发布日期: 2021-04-27
索引号: 11341703777363919H/202104-00025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2021年宣州区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27
发布日期: 2021-04-27
2021年宣州区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指南
发布时间:2021-04-27 16:47 来源: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中央财政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现制定2021年宣州区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指南,内容如下:

一、资金总

2021年宣州区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共补助资金85万。

二、补助方式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开展建设,对已确定的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三、资金用途

项目重点支持水产品清洗、分级、分割、包装、低温暂养、保鲜冷冻、副产品利用、废水处理、信息化等设备购置(设备补助类型及标准见附件2-1)。

四、补助对象

主要支持依法设立的具备水产品加工仓储能力的企业、合作社或家庭渔场等,同时需具有固定生产场所。 

五、补助标准

项目单个设备补助不超过20万,且不超过设备购置价格的30%。

六、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一年(从项目下达起算),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材料

填写《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文本》、项目实施方案、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承诺书及其他材料,一式三份。

八、项目变更

项目实施方案一经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复,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九、申报程序

本项目通过宣州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采取公开竞争立项方式组织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合作社或家庭渔场等,自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区水产站,逾期不予受理。

十、项目验收

省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在项目现场组织召开验收会议。验收会议设置合格和不合格两种结论。结论为不合格的,省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应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整改,并经专家组同意后,方能认定为通过验收。通过验收后,由省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出具验收意见,

十一、联系方式

 沈蓓杰    1365566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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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