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孙埠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孙埠镇人民政府> 基层政务公开> 户籍管理> 居民身份证管理>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9282/202104-00036 组配分类: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发布机构: 孙埠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23 发布日期: 2021-04-23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9282/202104-00036
组配分类: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发布机构: 孙埠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23
发布日期: 2021-04-23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发布时间:2021-04-23 08:55 来源:孙埠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规定: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居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居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首次办理身份证所需费用:

一、首次申领工本费每证20元。

二、农村五保户、贫困户、特困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凭有效证明免收工本费。

三、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居民,凭有效证明减半征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