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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233420044/202009-00204 组配分类: 农村五保供养补助
发布机构: 朱桥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农村五保户供养要求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9-24 发布日期: 2020-09-24
索引号: 113417037233420044/202009-00204
组配分类: 农村五保供养补助
发布机构: 朱桥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农村五保户供养要求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9-24
发布日期: 2020-09-24
农村五保户供养要求
发布时间:2020-09-24 10:56 来源:朱桥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明确工作责任。区民政局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工作的指导督查,组建不少于5人的专业工作队伍,负责社会救助动态管理的日常工作和核查审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妥善处理、解答有关信访问题。乡镇(街道)是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督查指导。为加强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工作,建立按月督查调度机制,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亮点、先进典型和存在的不足,对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要加以推广,对存在的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举措。

(三)坚持公示制度。各村(居)委会要将本单位的低保和五保对象名单按照要求在各村(居)委会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并及时更新,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真正做到公开透明。

(四)强化监督举报。区民政局设立投诉举报邮箱(xzdb2002@163.com,公开举报电话(3019641),统一受理举报投诉,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也要公开举报电话和设立举报邮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专人负责制和首问责任制,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并及时反馈查处情况,确保公平公开。

(五)定期核查比对。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建立定期比对核查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每月底将低保、五保名单和死亡名单比对一次,及时进行低保、五保对象的动态调整,确保做到本月死亡下月退出。

(六)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动态管理工作,在确认死亡后要及时予以清退。对确认死亡超过1个月仍未清退的,区民政局将函告纪检监察部门,将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