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5003XP/202103-00012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古泉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古泉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日期: | 2021-03-29 |
索引号: | 1134170300325003XP/202103-00012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古泉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古泉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日期: | 2021-03-29 |
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 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 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 大活动,坚持政府主导、综合治理、单位主责、群防群治和从严 问责的原则,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 位落到实处。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 1.紧盯重点场所。冬防期间,各镇、各部门要组织对大型商 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博单 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 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 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 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对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 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任务,做好冬春火灾防控有关工作。2.紧盯重要节点。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各镇、各部门 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 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两 会”期间安全防范,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消防救援部门要 分时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 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公安派出所要配 合消防救援部门做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3.压实主体责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 救援大队要指导、督促社会单位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 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 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 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 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12 月 20 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 要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一次“再自查、再公开、再承诺”,并收集好 相关资料。 (二)全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1.加强隐患治理。各镇政府要组织对各镇工业园、特色小镇、 小微企业等场所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 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 足等突出问题;要组织公安派出所开展“城中村”、群租房、“多 合一”场所、老旧小区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问题,有效减 少亡人火灾。 2.落实基层监管。各镇政府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确保 基层消防工作有人管、有人问、有人干。冬防期间,要针对小单 位、小场所、小企业等高风险区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基层网格管理责任,织 密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络。公安机关要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 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3.强化宣传发动。各镇政府要督促街道社区、居(村)民委 员会和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单位,组织群众清理楼道、走廊、阳台 等区域可燃杂物,严防发生火灾。要面向中小企业经营者、个体 工商户、外来务工人员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教授火灾报警、灭 火器使用、疏散逃生方法,解决“不知报警、不会自救、不懂逃 生”的问题。2021 年 1 月 31 日前,行业部门、物业管理单位要组 织一次疏散演练,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要建 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加强值班值守和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 演练,落实区域联防联控。 (三)深入开展电气领域综合治理 1.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21 年 2 月 20 日前, 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 理,严查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 标准生产等行为,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严禁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住建 部门要按照《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规划管理 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8〕1758 号)文件要求,推动已建住宅 小区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 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 交运部门要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和城市共享单车消防 安全管理。 2.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巩固近年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工作成效,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 到底。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 落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 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住建、电力等部门加强设计、 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 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 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 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 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四)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严格划线规范管理。对 2020 年底未完成公共建筑和新建住 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结合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 成年度工作任务。对老旧住宅小区路侧停车场,研究推行居民优-6- 惠停车措施。对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住宅,研究引进专业停 车管理公司。住建部门要会同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将消防通道、 消防设施等统一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按照《安徽省城镇老旧 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中的规定进行改造。 2.完善联合治理机制。冬防期间,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 碍物集中清理行动,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不能清理完毕的,要推 动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为民办实事工程。要建立弹性停车、 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和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公安、住建、城管、 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依法查 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2021 年 2 月 25 日 前,要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和共享停车等政策机 制。 3.加强高层住宅管理。冬防期间,住建部门和消防救援大队 要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 关规定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健全 完善“五实 N 岗”消防责任体系,组建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建立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住建部门和消防救援大队要对全县所有高层建筑再进行 一次排查,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 问题。 (五)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 1.组织集中摸排。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 须”原则,分区域、分行业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 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 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等,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 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开展集中整治。消防救援大队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 材,或冷库使用可燃隔热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场所,要依法责 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法报请政府挂 牌督办。住建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严禁在保温材料中 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 违规使用明火。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 监管,对销售夹芯板材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 (六)推行行业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1.继续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体、科技商务经信、 民政、住建、交运、文旅、卫健等部门要按照《安徽省消防安全 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部门等九个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 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在法定 职责范围内确定消防安全管理的目标任务。要建立符合行业自身 消防工作实际的标准化管理机制,制定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标准 化管理措施,推动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形成工 作闭环。2020 年底前,每个行业要至少打造 1 个行业标杆示范单 位。2.持续开展社会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消防救援大队要 推行社会单位建立“五实 N 岗”责任体系,让单位所有人员人人 入岗、岗岗有责、在岗担责、压实链条,切实提高社会单位火灾 防控水平,有效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2020 年底前全县所有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 年 11 月 27 日前)。各镇、各部门 要结合实际,印发方案、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 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1 年全国“两 会结束”)。各镇、各部门要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分区域、分行 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 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 年全国两会结束至 3 月 31 日)。各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 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从立足“两个大局”、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 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 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 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镇、各部门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区、 本行业内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部署 分地区、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救援大队要牵头建 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制度,每月组织负责人或 联络员研判火灾形势、提出对策措施,及时报告县政府、函告有 关部门,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 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 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 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严格执法检查。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 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 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 部门联合惩戒。要健全完善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 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对亡 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 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 见和措施。 (四)深化重点盯办。县政府将约谈问题突出、火灾多发地 区的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行业部门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企业,消防救援大队约谈大型连锁企业、 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案为戒、以案明责、以案促改。 坚持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 患。冬春期间,要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 批重大火灾隐患,强化社会监督,起到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整改。 (五)广泛宣传培训。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 广泛开展“119 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 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推出适合不同人群的教 育培训内容,加强线上消防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消防 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 保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 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 力。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 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 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 面。 (六)严肃督导问责。要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 效,县安委会将在冬春火灾防控期间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 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统筹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 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 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 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11- 各镇、各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冬防工作专项办公室,2021 年全国两会 结束后 3 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其他需报送的材料,请按规定时间节点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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