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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887/202012-00022 组配分类: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
发布机构: 寒亭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寒亭镇2020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申请条件及补救助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09 发布日期: 2020-12-09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887/202012-00022
组配分类: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
发布机构: 寒亭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寒亭镇2020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申请条件及补救助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09
发布日期: 2020-12-09
寒亭镇2020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申请条件及补救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0-12-09 22:13 来源:寒亭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申报条件

一)计生困难家庭

1、夫妻双方户口在本区或一方户籍在本区且常住在本区的;

2、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在国家未提倡计划生育时期生育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除外;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成员中有:①残疾等级在三级以上的;②死亡;③生大病的或因病丧失劳动力的;④意外事故致伤致残影响正常生活的;⑤低保对象;⑥贫困家庭。

两年内已享受过人口基金相关政策的,原则上不在此次慰问范围内。

(二)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慰问

计生特殊家庭按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口径统计目标人群。

二、救助标准

生活特别困难的每户发放慰问金1000元,其他每户发放慰问金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