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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962/202011-00094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周王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周王镇“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规则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5 发布日期: 2020-11-15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962/202011-00094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周王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周王镇“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规则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5
发布日期: 2020-11-15
关于印发周王镇“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5 16:14 来源:周王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重点企业:

经镇党委同意,现将《周王镇“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周王镇 “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周王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5日

抄送:区安办,区应急管理局。



周王镇“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项工作组。

 长:张国栋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骆明才   镇安监站站长

 员:     镇宣传干事

    镇司法所所长

沈能波   镇广文站副站长

贾晓将   周王镇农经站站长,农机员

    镇政府专职安监员

办公室设在安监站,骆明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工作组。

 长:张国栋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骆明才   镇安监站站长

 员:      民政所所长

     环环境监理员

阮厚山    镇财政所所长

     镇城建办主任

     周王市场监管所所长

     镇政府专职安监员

贾晓将   周王镇农经站站长,农机员

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骆明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组。

 长:张国栋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骆明才   镇安监站站长

 员:     派出所所长    

    镇城建办主任

邓页刚   周王市场监管所执法队长

许友平   周王学校校长

陶能平   周王卫生院院长

贾晓将   周王镇农经站站长,农机员

    镇政府专职安监员

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骆明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组。

 长:张国栋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骆明才    镇安监站站长

 员:     派出所所长    

闵光有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镇城建办主任

     周王市场监管所所长

     镇政府专职安监员

     镇环境监理员

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骆明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消防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组。

 长:杜庆春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派出所所长    

 员:骆明才    镇安监站站长

     镇城建办主任

     周王市场监管所所长

闵光有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镇政府专职安监员

办公室设在综治办,陈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组。

  长: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      镇执法专职安监员

 :      派出所所长    

许友平   周王学校校长

尹建军    镇城管执法队队长

骆明才    镇安监站站长

     镇城建办主任

贾晓将    周王镇农经站站长,农机员

办公室设在综治办,陈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住建领域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组。

  长: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    镇城建办主任

  员:骆明才    镇安监站站长

闵光有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汪洋    镇动防所所长,美丽办主任

秦芬    周王市场监管所所长

陈斌    镇政府专职安监员

办公室设在城建办,王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危险废物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组。

  长:张国栋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      镇环境监理员

  员:     周王派出所所长

骆明才    镇安监站站长

闵光有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镇城建办主任

     周王市场监管所所长

贾晓将    周王镇农经站站长,农机员

     镇政府专职安监员

办公室设在环保办,陈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组。

 长:张国栋   党委委员 副镇长

副组长:     周王市场监管所所长

 员:骆明才   镇安监站站长

邓页刚   周王市场监管所执法队长

    镇城建办主任

    镇政府专职安监员

贾晓将   周王镇农经站站长,农机员

    镇环境监理员

办公室设在周王市场监督管理所,秦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组。

 长:张国栋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骆明才   镇安监站站长

 员:    周王派出所所长

    周王市场监管所所长

    镇环境监理员

    镇城建办主任

    镇政府专职安监员

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骆明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工贸行业(金属冶炼、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粉尘涉爆)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组。

 长:张国栋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骆明才   镇安监站站长

 员:    周王派出所所长

    周王市场监管所所长

     镇环境监理员

     镇城建办主任

    镇政府专职安监员

贾晓将   周王镇农经站站长,农机员

办公室设在安监站,骆明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水利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组。

 长:张国栋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李大富   镇水利站站长

 员:贾晓蒋    周王镇农经站站长,农机员

王羽家    镇水利站成员

骆明才    镇安监站站长

     镇政府专职安监员

     镇环境监理员

办公室设在在水利站,李大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三)文化旅游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组。

 长:     党委委员 副镇长

副组长沈能波   镇文广站副站长  旅游监管

 员:骆明才   镇安监站站长

许有平   周王学校校长

    周王市场监管所所长

    镇城建办主任

    镇政府专职安监员

贾晓将   周王镇农经站站长,农机员

    镇环境监理员

办公室设在镇文广站,沈能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四)校园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组。

  长:     党委委员 副镇长

副组长:许有平    周王学校校长

 员:沈能波   镇文广站副站长

    周王派出所所长

骆明才   镇安监站站长

    镇司法所所长

邓页刚   周王市场监管所执法队长

    镇城建办主任

    镇政府专职安监员

贾晓将  周王镇农经站站长,农机员

     镇环境监理员

     周王学校副校长

办公室设在周王学校,许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五)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组。

  长:杜庆春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镇民政所所长

 员:     派出所所长  

骆明才    镇安监站站长

     周王市场监管所所长

     镇政府专职安监员

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陈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六)商贸流通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组。

  长:张国栋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骆明才   镇安监站站长

 员:    周王派出所所长

    周王市场监管所所长

尹建军    镇城管执法队队长

     环环境监理员

    镇政府专职安监员

贾晓将   周王镇农经站站长,农机员

办公室设在安监站,骆明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周王镇“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周王镇“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工作,根据《宣州区“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依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成立周王镇“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16个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全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会办公室,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各牵头部门。

第二章   主要职责

第三条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镇关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解决跨村(社区)、跨部门的重要问题;指导督促相关行业领域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建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日常工作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组长负责,其他副组长按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其他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本行业、本部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相关工作。

第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意见建议;组织开展全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考核、巡查、督查、检查和调研;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等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及相关专题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依法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接受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  专项工作组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及职责任务,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工作;在本行业领域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镇关于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工作调研、推广工作经验、创新制度机制;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调度各成员单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负责推进有建设任务的行业领域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建设。

第八条  专项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日常工作由副组长负责;其他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本行业、本部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相关工作。

第九条  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调研,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工作;承办专项工作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承办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依法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办专项工作组交办的有关事项,接受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负责日常工作的副组长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可结合镇安委会全体会议一并召开。遇有重大事项或重要议题及时召开。听取全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专项工作组全体会议由专项工作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或重要议题及时召开。听取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干部作为联络员,参加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实。专项工作组可比照建立工作专班和联络员制度。

第十三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年度总结全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和镇党委、政府。2022年11月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请镇安委会审定后,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和镇党委、政府。

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每季度首月上旬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上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每年1月1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2022年10月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经验做法、创新措施和典型案例等。

第十四条  全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纳入镇政府对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督查范围。

第十五条  充分运用《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宣贯力度,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  宣传部门在主要媒体上开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栏,宣传有关知识,推广有关先进典型与经验做法,曝光一批非法违法案例。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市、区、镇负责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交流典型经验和做法。

第十七条  对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坚决、不到位的,视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镇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将对相关村(社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开展约谈。

第十八条  镇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关于成立周王镇“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执行《宣州区“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宣区安20208号),及时研究部署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现成立全镇“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陈红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吕  鹏(镇人大主席)

杜庆春(镇党委副书记)

 东(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国栋(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董章强(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赵卫清(镇党委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蔚(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田小福(镇副镇长)

 员:  宾(周王派出所所长)

 芬(周王市场监管所所长)        

李大富(周王镇水利站站长)

闵光有(周王国土所所长)

许友平(周王学校校长)

陶能平(周王卫生院院长)

邓德明(周王镇人社所所长)

 云(卫计办主任)

尹建军(周王镇城管执法队队长)

 强(周王镇民政所所长、招商办副主任)

唐先平(周王林业站站长)

计福喜(周王供电营业部主任)

阮厚山(周王镇财政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贾小蒋(周王镇农经站站长,农机员)

 洋(周王镇动防所所长,美丽办主任)

骆明才(周王镇安监站站长)

斌(镇专职安监员,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

沈能波(周王镇文广站副站长,旅游安全监管)

 治(周王镇城建办主任)

 涛(周王镇环境监理员)

“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镇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安监站站长骆明才兼办公室主任》

                                    周王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