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宣城高新区党工委)、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分别为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派出机关、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副处级行政机构,党工委与管委会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
一、基本情况
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名宣州经济开发区,成立于2002年,2006年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2008年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安徽宣州经济开发区”,2013年经省政府批准扩区,核准面积由2平方公里扩大至11.7平方公里,现建成区面积9平方公里。2017年更名为“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1年,省级宣城高新化工园区获批,规划面积3.87平方公里。
宣城高新区是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小微企业示范基地、两化融合示范区、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级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示范点、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目前正全力“以升促建”国家高新区。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开发区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二)负责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制定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开发区内的投资项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统一规划、管理进区项目。
(四)负责开发区的土地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促进、经济发展、财政审计、企业服务和园区开发建设等工作。
(五)负责协调开发区范围内的社会事务。
(六)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承担开发区范围内的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监管职责。
(七)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开发区范围内有关经济社会管理职能。
(八)指导、协调、监督有关职能部门设在开发区内的派出机构的工作。
(九)推动开发区职能转变,创新建设运营模式。探索“管委会+公司”“小管委会+大公司”管理体制,逐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交由属地政府承担,逐步剥离开发运营职能交由市场主体承担。
(十)完成宣州区委、宣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部门
(一)党政办公室
下设党群工作科、宣传人事科和综合管理科,分别承接党群工作、宣传管理、人事管理和综合管理职能。
(二)经济发展局
下设发展改革科、工业信息科、商贸服务科、信息统计科和营商环境科,分别承接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商贸服务、信息统计和营商环境管理职能。
(三)财政金融局
下设涉企服务科、财政监督科、预算管理科,分别承接涉企服务、国资监管、财政监督、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财务支出管理、债务管理和综合管理职能。
(四)科技人才局
下设科技管理科、创新发展科、人才人力服务科,分别承接科技管理、创新发展和人才人力服务职能。
(五)规划建设局
下设行政审批科、工程管理科和市政保障科,分别承接行政审批、工程管理和市政保障职能。
(六)投资促进局
下设招商一局、招商二局和项目服务科,分别承接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职能。
(七)社会事业局
下设土地房屋征收科、社会事务服务科和平安建设科,分别承接土地房屋征收、社会事务服务和平安建设职能。
(八)应急管理和环保局
下设应急科、环境保护科和化工园区管理科,分别承接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和化工园区管理职能。
(九)企业服务中心
下设经济发展及综合管理科和建设及安全环境管理科。
四、主要负责人
赵流海 区政府党组成员,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五、办公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麒麟大道11号。
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联系电话及邮箱
电话:0563-2061121,邮箱:xcgxqgwh@163.com。
八、邮政编码
2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