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区政府> 政策解读> 部门和专家解读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1902-00076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部门解读】宣州区公共旅游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2-01 发布日期: 2019-02-01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1902-00076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部门解读】宣州区公共旅游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2-01
发布日期: 2019-02-01
【部门解读】宣州区公共旅游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19-02-01 15:50 来源:宣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公共旅游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由区文旅局负责拟定。2018年11月26日,书面征求了区直有关单位的意见,11月29日,由区政府办召集区国土分局、财政局、发改委等单位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对《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说明如下:

  一、必要性、可行性

  为规范全区公共旅游资源交易行为,加强公共旅游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充分保护和利用全区旅游资源,有效防范低水平、同质化、碎片化开发行为,促进旅游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区文旅局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牵头起草《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订)

  3、《安徽省旅游条例》(2017修订)

  4、《宣城市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流转交易规则(试行)》

  三、总体框架及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四部分:

  (一)总则。主要内容:1.为规范全区公共旅游资源交易行为,加强公共旅游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所称公共旅游资源的界定;3.公共旅游资源经营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依法交易。

  (二)交易程序。主要内容:1.严格加强对项目投资主体资格和旅游资源经营权交易方案的审核;2.区政府根据项目申报情况,适时召开项目并联审定会;3.参与竞争的市场主体针对公共旅游资源经营权交易制定方案并报送区政府项目投资管理部门;4.公共旅游资源三级经营权主体取得流程及交易要求。

  (三)监督管理。主要内容:1.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责任;2.区政府根据拟开发的旅游资源状况确定项目最低投资额度;3.公共旅游资源管理应坚持“保护增值和科学利用并重、梯度开发与城乡经济统筹发展相协调”的原则;4.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5.设置相关旅游资源开发经营权交易年限,景区经营权整体出让原则上最长年限不超过20年,景区内国有资产出租原则上不超过5年;开发期内项目业主不得擅自转让旅游资源开发经营权。

  (四)附则。主要内容:1.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宣州区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