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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37Y/202103-00014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双桥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与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03 发布日期: 2021-03-03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37Y/202103-00014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双桥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与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03
发布日期: 2021-03-03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与标准
发布时间:2021-03-03 16:04 来源:双桥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参保对象:1.城镇非从业居民; 2.在城镇就(从)业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人缴费确有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城镇居(暂)住的农村居民和在城镇中小学就读的农村学生;3、父母可为待出生婴儿参保,新生儿可“落地”参保。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不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个人缴费标准:每年按市级下达的标准执行。

三、保险待遇:1.住院费用。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在起付线以上,按规定比例报销。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

具体起付线标准、报销比例如下:

医院等级

起付线

报销比例

第一次

住院

第二次

住院

第三次及以上住院

三级医院

600元

500元

400元

60%

二级医院

500元

300元

200元

70%

一级医院

300元

200元

100元

80%

转院

800元(另:完善转院手续个人先自付5%-10%)

60%

连续参保二年以上,报销比例提高5%。

2.普通门诊费用:基金报销比例为50%,一级医院一次门诊报销封顶额为40元,二级及以上医院为50元。年度报销次数不得超过二次。

3.慢性病及特殊医疗、内置材料费用。对当年发生的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超出1000元以上部分按不同类别,实行不同的限额报销,限额标准为3000元、4000元和9000元。报销比例为65%,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人体器官移植术后(维持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需透析治疗的报销比例为75%。同时有多种慢性病,支付限额可累加计算。统筹基金支付的特殊医疗(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乙类药品)费用,个人先自付5%,剩余部分按规定办理。体内置放材料个人先自付比例15%。住院床位费最高标准为:一级医院25元∕床∕日,二级医院30元∕床∕日,三级医院35元∕床∕日。

4.生育补贴。妇女符合相关政策的分娩,实行定额补助,平产400元,剖腹产600元。产后并发症、合并症住院治疗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比例予以报销。家庭分娩、未办理结婚登记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分娩不属于补助范围。

四、参保缴费:每年8月1日至8月31日为参保登记缴费期限,新参保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张二寸免冠照片到社区办理登记手续,续参保居民,持《社会保障卡》到社区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办理。9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