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提升全面小康社会成色,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自6月10日起到7月底,开展为期50天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暨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持续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强化举措、务实推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让广大农民群众“干干净净进小康”。
二、行动内容
(一)全面完成排查问题整改。围绕国务院、省、市、区督查、检查、排查反馈发现的农村改厕、污水处理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实现问题“清零”。
(二)有效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村庄垃圾治理面达到100%,露天垃圾池、二次污染严重的垃圾堆放点实现“清零”。完成7个省级中心村“生态美超市”建设。
(三)加快推进农村非卫生厕所改造。采取装配式、砖砌式、联户式等多种方式,全面完成年度农村非卫生厕所改造任务,并实现123户贫困户非卫生厕所改造“清零”。积极参与省级农村改厕管护机制示范县的创建活动,完成洪林镇的卫生厕所常态化管护机制建立。
(四)深入开展村庄“四乱”整治。结合“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整治农村乱堆放、乱搭建、乱涂画、乱披挂,治理面达到100%。全面落实畜禽圈养,畜禽圈养率达到100%。
三、工作方法
(一)开展督查、检查、排查反馈问题整改攻坚。按照《宣州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国务院大检查反馈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及省、市相关要求,对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4类13项问题,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个清单”和工作台账,挂牌督办、序时推动。
1、对排查出来的2017-2019年农村改厕93个点上问题,特别是市级互查发现的问题,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6月底前“见底清零”。(牵头领导:方虎;责任部门:城建办)
2、对排查出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并序时推动落实。(牵头领导:李建华;责任部门:农办)
3、加快推进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6月底前完成洪林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试运行。完成对已建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损坏修复不到位的问题,迅速推动整改落实,确保6月底前完成整改。(牵头领导:许文振;责任部门:环保办)
(二)开展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攻坚。在坚持村庄日常保洁常态化前提下,充分发挥好农民主体、农村保洁员、保洁巡查员的作用。一是做到“四清”,即清扫、清捡、清运、清洗。对道路(河渠)沿线、集镇周边、村庄周边等沿线沿边定期清扫;对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河塘水面、水泥路面的白色污染、废弃农膜、农药瓶(袋)、农肥袋及其他农产品包装袋做到定期清捡;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工作,垃圾桶分类摆放,不得满溢,做到日产日清;对集镇、村组脏污垃圾桶做到及时清洗。二是做到“五全”,即全面打捞、全面拆除、全面清理、全面清除、全面管理。全面打捞河塘沟渠的漂浮垃圾;全面拆除露天垃圾池;全面清理露天临时垃圾堆放点;全面清除存量垃圾,紧盯集镇和村庄结合处盲点、难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全面加强对洪林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打扫、对产生的污水定期处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做到“一严”。严禁露天焚烧树叶、生活垃圾等,所有垃圾进入无害化处理体系。(牵头领导:孙青山,责任部门:农清办)
(三)开展农村非卫生厕所改造攻坚。加快推进农村非卫生厕所改造,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7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改厕任务,并实现排查上报的123户贫困户非卫生厕所改造 “清零”。全镇范围内所有公厕均要按照卫生厕所或无害化厕所标准实施改造并加强管理,确保干净整洁、正常使用。采取多种方式,动员农户主动实施非卫生厕所改造,全面消除旱厕、茅坑,实现应改尽改。全面参与省级农村改厕管护机制示范县创建活动,开展农村改厕常态化管护工作试点,7月底前建立完善农村厕所改造、维修、管护、服务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牵头领导:方虎,责任部门:城建办)
(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攻坚。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夏季战役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实镇、村(社区)干部“联点包片”工作责任制,充分调动和发挥村民理事会、广大村民自觉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全面开展“四乱”整治,清理清除沿线沿边、房前屋后乱堆放、乱搭建、乱涂画、乱批挂,拆除残垣断壁,全面实现畜禽圈养。全面推进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态美超市”建设,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确保7月底前完成7个省级中心村“生态美超市”建设目标。通过“生态美超市”的建设和运行,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垃圾分类处理意识和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牵头领导:李建华,责任部门:美丽办)
(五)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病媒生物防制为抓手,对镇(村)居住环境,特别是对蚊蝇较多、居民反应强烈的地区,要及时开展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排查,形成整治工作清单,开展以整治积水盆罐、黑臭水体、垃圾堆放点等“脏乱臭”为主的病媒生物防制措施,清除各类卫生死角,消除“四害”孳生地,降低“四害”密度,有效控制“四害”传播的疾病发生。(牵头领导:闵明江,责任部门:爱卫办)
(六)切实发挥镇、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阵地作用。广泛开展“文明卫生 有你有我”相关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单,特别是乡村大喇叭等形式,加大健康卫生知识宣传力度,浓厚攻坚行动氛围。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妇女、青少年、中小学生、热心群众等群体,参加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队,开展健康卫生知识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重点帮助行动不便、年老体弱的贫困户、困难家庭等对象,整理房前屋后、室内室外秩序,打扫卫生、美化环境,攻坚期间活动开展不少于3次。在开展“最美庭院”“十星清洁户”评比的基础上,通过开展“美化环境先进户”评比表彰,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讲文明讲卫生的内生动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增色添彩。(牵头领导:闵明江,责任部门:文明办、妇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分工村领导要加强对包保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的督促指导,压实攻坚责任。镇美丽办要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做好攻坚行动的调度指导和考核奖惩。镇直各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村(社区)要发挥“主战场”作用,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调度推进。建立攻坚行动日报告、旬调度制度,各村每日向镇美丽办报送行动开展情况,包括工作进度、先进典型等。镇文明办、美丽办、农清办、城建办、爱卫办委等牵头部门,每旬向领导小组汇报牵头工作进展情况。建立问题“双交办”机制,对督导巡查等发现的问题以通报的形式,既交办属地村(社区),又交办包保村(社区)领导,限期整改。
(三)严格考核奖惩。镇党委、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作为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纳入村2020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镇财政要筹措和整合资金专门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奖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攻坚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考核评估阶段还将全面开展成效评估。整治完成的村民组由所在村委会提请验收,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及时兑现奖补政策。
1、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的整治费用由原渠道解决(每年中心村维护经费)。
2、省级以下美丽乡村点(2019年以前建设)、村庄整治安置点验收合格后奖补5000元/自然村。
3、其它规划保留一般自然村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2万元(2019年验收合格村庄不再重复验收)。
4、鼓励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由村民组自发美化人居环境,以村民组名义申报到镇村,批准后实施,经镇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组验收合格后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即政府奖励30%,村委会奖励20%,村民自筹50%。
5、建立长效机制。鼓励各村推进社会化管理机制,设立攻坚行动专项奖励,在区级考核中获得名次的行政村将根据区级奖金1:1配套奖励资金。
奖补资金打卡到村委会账户,由各村委会统筹安排使用。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到位、在评比中居于后位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约谈村委主要责任人;对约谈后仍不落实整改、或在上级检查考核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加强后续管护,做到既要建好、更要管好。对于建设的设施,要积极推动专业化、市场化服务,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护制度、提高管护水平,确保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发挥村规民约、村民理事会作用,组织和依靠群众搞好卫生维护和设施管护,让“自己的事自己办”、“自己的家园自己建”成为老百姓的行动自觉和日常习惯,巩固攻坚行动成效。
洪林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