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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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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26F/202012-00023 组配分类: 人大提案办理制度总体情况
发布机构: 宣州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2020年区民政局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情况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24 发布日期: 2020-12-24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26F/202012-00023
组配分类: 人大提案办理制度总体情况
发布机构: 宣州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2020年区民政局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情况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24
发布日期: 2020-12-24
关于2020年区民政局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24 10:06 来源:宣州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各位领导:

现将区政协今年以来交由区民政局办理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办理责任层层落实。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对提案办理工作研究部署,分管领导主动与委员联系,做好沟通对接,确定专人专办并对提案的答复逐件审核。

(二)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积极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及时沟通提案办理情况,了解委员的反馈意见,办理过程中主动上门听取意见,办结后主动反馈结果,使面商率、沟通率达到双百标准。

(三)提案办理有序推进。注重协作推进,加强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跟踪提案办理情况,有序推进各项办理工作。所有委员提案均规定时限内办结回复,做到格式规范、措施具体、表达准确,办理结果及时报送区政协、区政府。

二、办理情况

(一)关于对宣州区第十三届政治协商会议第四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答复。张学良委员在区第十三届政治协商会议第四次会议中提出“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实施节地生态安葬”的提案,区民政局高度重视,及时给予答复。2013年以来,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强化惠民绿色主题,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持续巩固提高遗体火化率,文明祭扫新风逐步形成,绿色殡葬理念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所接受。一是火化率得到进一步巩固,全区遗体火化率一直保持100%,连续位列全省前列。二是清明冬至祭扫文明安全。清明冬至期间,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未接到一件有效投诉,实现清明冬至祭扫工作安全有序。三是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全区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惠民殡葬政策以来,共发放惠民殡葬补贴资金2000余万元,惠及3.4万名群众。为持续推进我区殡葬改革工作,鼓励更多市民了解、接受绿色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新形式,我局积极探索制定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和标准,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的通知(宣政办[2012]9号)、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宣区政办[2012]19号)文件,对自愿选择骨灰花葬、树葬、草坪葬的,在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后一次性奖励500元;对自愿选择江(海)葬、骨灰可降解深埋等葬式,在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

近年来,尽管在深化殡葬改革和实施节地生态墓葬方面取得了成绩,但我们清醒看到当前我区殡葬改革和殡葬工作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乡镇公益性公墓供给严重不足。2013 年以来,省政府要求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但仅有寒亭镇、狸桥镇、沈村镇等部分乡镇建设了公墓,南部山区乡镇成效不明显。为了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我局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主动协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深入相关乡镇开展了调研活动,赴公墓选址现场勘察,一方面对公墓选址进行审查,另一方面对公墓建设进展面临的困难进行摸底。

下一步,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移风易俗、群众受益的改革宗旨,不断深化殡葬改革,积极实施生态安葬。一是完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着力把乡镇公益性公墓、宣城市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好。今年乡镇公益性公墓项目已列为宣州区重点储备项目,我局将帮助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调解决相关乡镇规划选址问题和一期建设共计130亩土地指标,积极争取省、市福彩公益金作为奖补资金支持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二是继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我区在因地制宜整治硬化大墓、活人墓、宗族墓地的同时,重点督促杨柳镇、溪口镇彻底整治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2座。今年将继续对2019年开展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在此基础上督促未建公益性公墓的乡镇抓紧建设公益性公墓,从源头上解决违规建设墓地和乱埋乱葬现象。

(二)关于对宣州区第十三届政治协商会议第四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答复。赵荣芳委员在宣州区第十三届政治协商会议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推进社区食堂建设的提案我局非常赞同。

目前,我区的城市社区居委会三级区、街道、居委会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区民政局依托养老服务中心和智慧平台在各社区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了上门保洁、送米送油等智慧养老服务。社区老人食堂的建设是从特定群体服务向普惠制服务转变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指数具有现实意义。但是,目前从财政资金保障上还没有专门的经费预算。下一步,我局将一方面积极争取财政预算设立引导资金,为社区老人食堂建设提供经费支撑。另一方面鼓励和指导部分街道和有条件的社区开展试点,按照市场化的方式为社区居民就近提供优质、价廉、卫生、便利的餐饮服务,不断提升我区城市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和养老服务质量。

(三)关于对宣州区第十三届政治协商会议第四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张国梁委员在宣州区第十三届政治协商会议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案,是落实党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我局历来注重引导各村和社区开展自治工作,一是高质量完成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工作;二是搭建民主协商平台。全区协商议事组织健全,鳌峰街道宝城社区、澄江街道思佳社区、寒亭镇通津村申报省级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通过省级验收,周王镇绿宝村胡家涝自然村小单元自治被列为省级自治试点;三是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顺利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群众自治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成为群众自治和自律“小宪法”;四是村务、居务阳光透明。各乡镇街道,村和社区认真落实村(居)务公开和村(居)级财务公开,村(居)务监督委员积极履职尽责,强化群众监督。

下一步,我局将在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领导下,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建+三治融合发展内容,创新社区治理、切实提升基层自治组织活力。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巩固农村社区建设成果,支持村和社区服务保障工程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党建+三治融合发展思路,积极申报省级试点,推动 “一约四会+X”基层自治制度进一步落实,形成“村两委+‘一约四会+X’+村民”多元主体参与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做好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荐及宣传推广活动。提升全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质量,指导乡镇街道加强协商典型案例培育,做好第二批省级乡镇服务能力示范点建设及第三批省级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工作。加快推进乡镇服务能力建设,促进全区乡镇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巩固基层政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三)关于对宣州区第十三届政治协商会议第四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答复。陈绮茹委员在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建议》提案契合我区健康养老发展的需求。区政府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养老工作,2015年底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宣区政秘〔2015〕358号),并且把养老服务事业纳入《宣城市宣州区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宣州政〔2016〕119号)。同时出台《关于开展乡镇敬老院内设医务室建设的通知》(宣区民福〔2017〕47号)、《关于建立宣州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基础信息数据资源共享的通知》(宣区民福〔2017〕21号),全面开展构建全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完善医养结合服务金融扶持相关政策。我区加快金融产品和康养服务方式创新,支持健康养老服务业的信贷需求。区政府投融资平台、政府出资担保机构积极为医养结合机构、健康养老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加大对城乡医养结合养老公共服务设施、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加强养老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支持非营利性健康养老机构资产抵押和优质企业信用贷款。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健康养老服务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全区己全面建立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制度,构成健康养老服务行业风险合理分担机制。

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和医疗机构举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1)我区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留出空间。按“非禁即入”原则,对符合条件和准入资质的,简化备案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在各级预算内投资补助上,享受与公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同等政策。(2)充分利用我区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创办老年人康复中心、老年医院、护理院等主要针对高龄、病残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服务机构。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发挥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引导乡镇卫生院、敬老院内设医务室,开设护理型床位或病区。各类医疗机构举办的养老机构,享受民办养老机构相同的扶持优惠政策。现我区正在积极支持引导宣城市妇女儿童医院(2020年3月己开始运营、50张床位)、宣城市骨科医院(2020年4月计划运营、100张床位)转型为有特色的老年人护理院。

三是加大医养结合政策支持力度。(1)依据区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宣区政秘〔2015〕358号)的文件精神,对社会资本兴办医养结合养老产业的完善优惠政策有: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提供的医养结合养护服务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福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免征其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有线数字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使用费减半收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建设项目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营利性养老机构实行减半征收。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收入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2)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兴办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实际新增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自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床位数在50张以下、手续齐全运营一年以上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4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自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床位数在50张以上(含50张)、手续齐全运营一年以上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租赁经营其合同期在5年以上,手续齐全并己运营一年以上的民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2000元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己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由当地按照实际收住本区户籍人数给予运营补贴。运营补贴的标准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接收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按照其轻、中、重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标准将适当上浮。

四是全面提升我区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6〕19号)文件精神,我区20个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己全面开设了医务室,每周所辖乡镇(街道)卫生院医务人员都要到各辖区内的公办敬老院利用院内医务室开展医养服务工作。2019年联合区卫健委进行考核评估,并兑现运营及药品耗材费用共计5.5万元。9个社会资金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2个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内设护理院,其它7个民办养老机构与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达成医养结合合作协议,现己全面开展了医养结合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健康档案,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我区正着力推进养老、医疗、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的医养融合发展建设,加快构建养老机构、社区、家政、医疗护理机构之间的协同信息服务。在争取政策支持和国家项目,建设养老服务标准化、医养结合创新试点方面,区政府正在积极争取世行贷款区社会福利院搬迁项目,该项目选址工作已完成,正按照既定计划,分步实施。新建的区社会福利院将按照国家级养老服务标准、医疗结合创新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不断满足全区老年人健康养老的需求,提升全区老年人健康幸福指数。

(四)关于对宣州区第十三届政治协商会议第四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王帮祥委员在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提升行动,提升社会对养老服务满意度的建议》提案我局高度重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巩固提升全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自2017年4月起,连续四年在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自2017年4月起至2019年这三年时间内,我区在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中,养老机构所涉及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全部整治到位;全面清除养老机构已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在此基础上实现60%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国家标准;启动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价示范工程,推出一批星级示范养老机构,推动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着力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清除攻坚行动。按照“县不漏院、乡(街)不漏项”的要求,区民政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通过组织联合督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养老机构重大消防风险“百日会战”,对各乡镇(街道)养老院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确保9月底前全部整治到位。(2)启动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价示范工程。按照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3)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区民政局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纳入养老机构日常监管内容,严禁养老机构向老年人推销“保健”产品服务或为其他经营主体推销活动提供支持。(4)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完善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合作机制,150张床位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比例达到100%,确保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5)加快特困人员护理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省民政厅、财政厅等7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加快提升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养护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进现有设施改造升级,以满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养护需求为目标,整体提升护理型床位、无障碍设施、应急呼叫系统等水平,提升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能力和水平。加大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安全设施设备投入,提高农村敬老院兜底保障能力。(6)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区民政局要做好养老机构备案工作,切实加强对养老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将相关优惠政策与备案、基本规范达标、强制性标准达标挂钩。

二是加快我区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民福〔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国家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T/T37276—2018)相关规定和要求。区民政局认真开展了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相关组织工作,并印发了《宣城市宣州区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区民福〔2019〕26号)。全区各养老服务机构对照评定标准,由各养老服务机构申请星级标准并形成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自评报告,区级评审小组进行了认真初审。初步评审一星级养老服务机构15家;二星级养老服务机构9家;未评星级的养老服务机构1家,并评审出拟报三星级3家养老服务机构(区社会福利院、幸福花园老年公寓、水东母佑之家安老院)报市级评审小组进行审核、审批。充分发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示范效应,推动我区形成养老机构等级管理长效机制。增加新建并验收5个村(社区)养老服务站。

三是提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和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1)我区要继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工程。区民政局年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涉及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等专业的,消防救援、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予以支持。各相关业务部门在组织本系统业务培训时,可将养老机构相关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全面落实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学费补偿、入职奖补有关规定,稳定养老服务队伍,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养老服务。(2)根据《关于对全区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进行整改工作的通知》(宣区政办秘〔2016〕130号)的文件要求,自2016年10月开始,着手对全区21所农村敬老院进行消防整改工作,经过两年时间的努力,现全区21所农村敬老院全部完成消防整改工作,区财政用于全区公办敬老院消防整改的资金共计2600多万元。通过对全区公办敬老院消防整改工程,从根本上解决了公办敬老院火灾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有力提升我区公办敬老院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3)为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工作,区民政局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于2019年7月至9月份开展了全区养老机构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采取了“部门联动”、“区乡联动”、“系统联动”等多种形式,立足“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全区开展12次联合安全大检查活动,确保百日会战任务圆满完成。

(五)关于对宣州区第十三届政治协商会议第四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尚之敏、李玲委员您们在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区养老服务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你们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由于老龄社会的到来,要满足日益增长的各类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推进全区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我们将根据你们提出四个方面的建议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为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创造条件。

区民政局于2016年3月与宣城市拓福智能信息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智能化居家养老正式进入宣州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该智能信息管理有限公司依托信息化平台,采取“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模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居家养老服务,长期服务对象达40多户。2017年根据全区居家养老实际刚性需求,区民政局又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引进南京禾康智慧养老产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拥有线上客服呼叫中心和线下服务团队,客服呼叫中心可同时承担信息服务话务和数据库管理工作。线下团队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清洁类服务、生活照料类服务、健康类服务、精神慰藉类服务等。从2017年9月起率先在鳌峰街道办事处宝城和城南两社区进行试点。2018年9月18日南京禾康智慧养老产业有限公司,中标我区城区九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区约有1200户符合“五类”( 1、家庭成员年满70周岁的低保人口;2、农村“五保”老人或城市“三无”老人家庭;3、家庭成员中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纯老年人家庭;4、家庭成员中有定期领取抚恤金或补助金的重点优抚对象的纯老年人家庭;5、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对象(一级、二级肢体残疾,一级、二级智力残疾,一级、二级精神残疾,一级、二级盲视力残疾)的纯老年人家庭。有条件的居家老年人享受禾康智慧养老有限公司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截止到2019年12月份,该公司己上门服务1888个工单,2019年政府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费用总计120万元,随着我区当前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形势需求,逐年增加政府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费用。下一步我们将在加强监督管理、行业规范、业务指导、服务评估的同时,及时为养老企业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协调解决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全区居家养老服务打下扎实良好的基础。

二是不断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范围。区政府将根据我区居家养老发展形势,结合年初居家养老服务业测算的实际情况,在现有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的基础上,适时拓展禾康智慧养老产业有限公司居家养老服务范围。服务对象拓展范围包括:城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低保、重点优抚对象中7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或失智老人,80岁以上独居、空巢老人,60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人。服务内容在基础信息、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精神慰藉服务的基础上继续向外延伸。利用养老产业有限公司、社区服务信息网络等大数据服务信息网络平台,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便捷化、智能化、人文化、医疗康复的服务。不断丰富、满足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等各方面的需求。

三是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功能,加强运营管理力度

为了支持和加强城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维护和管理,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宣区政秘〔2015〕358号),明确了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的,根据活动开展情况给予每处每年不低于2.5万元的运营补助;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根据活动开展情况给予每处每年不低于1.5万元的运营补贴。

我区现有城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6个,对照《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的通知》(皖民福字〔2018〕63号)的要求。目前,我区城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还存在很多功能不健全、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每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发展也是参差不齐,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区民政局将结合全区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各项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展集中照护服务、助餐助浴服务、健康指导服务、文化娱乐服务、集中教育学习等各项有利于老年人居家服务的需求。极积探索各种形式的运营模式,比如公建民营、民资独营等,将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打造成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中继站,不断满足城区社区老年人生活、养老、健康指导与娱乐文化等多方面服务的需求。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在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把政协委员的办理作为履行民政职能、提高为民服务效率的动能,更加积极主动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不断提升办理质量和水平,促进我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宣州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