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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64D/202012-00027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机构: 洪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政策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22 发布日期: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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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机构: 洪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政策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22
发布日期: 2020-12-22
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0-12-22 08:50 来源:洪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开展2020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宣残[2020]47号《关于转发<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学前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资助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资助项目

(一)大学生教育资助

1、资助范围:宣州区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或家庭困难残疾在校就读大学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残疾毕业生(含自考生)。

2、资助标准:全日制在校就读残疾大学生(本科、专科)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全日制在校就读残疾研究生每学年资助2500元。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3、申请材料: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花名册》(附件1)、《2019资助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情况汇总表》(附件2)、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户材料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困难证明、录取通知书(新入学)或学生证注册后(已入学)的复印件、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两寸相片一张。成人高校残疾毕业生(含自考生)需毕业证书复印件。

(二)学前儿童教育资助

    1、资助范围宣州区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在学前教育机构(含全日制特教学校学前班、全日制普通幼儿园、全日制特殊幼儿园)中接受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低保户残疾学生优先。

2、资助标准:学前教育项目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训练和生活费补贴,每年每人次资助3000元,每名残疾儿童最多可连续资助三年。

3、申请材料:填写《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受助残疾儿童登记表》(附件3)、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本人和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或监护人证明(村、社区出具)、低保证复印件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困难证明、监护人银行账号复印件、两寸相片一张。

二、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摸查核实资助对象,并按照公开公正、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优先的原则。

2、加强资料收集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按时上报。

3、将助学相关材料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于2020915日前报区残联。

联系人:吴岳来            电话:18956303059

  箱:XZCL01009@163.COM

附件:1.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花名册

2.2020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

情况汇总表

          3. 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受助残疾儿童登记表


                   


          宣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