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6887/202104-00037 | 组配分类: |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发布机构: | 寒亭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宣州区寒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日期: | 2021-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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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发布机构: | 寒亭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宣州区寒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日期: | 2021-04-22 |
《宣州区寒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方案
宣州区寒亭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
第一节 自然条件
第二节 社会经济条件
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章 规划实施情况
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实现情况
第二节 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第三章 规划调整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调整原则
第三节 调整依据
第四节 调整期限与范围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
第一节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
第二节 农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第三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第四节 基础设施等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第五节 其他用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第五章 “三线”划定情况
第一节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第二节 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情况
第三节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第六章 规划调整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第一节 规划调整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
第二节 规划调整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
第三节 规划调整环境影响分析
第四节 规划调整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附表
表1 寒亭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表
表2 寒亭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表3 寒亭镇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
表4 寒亭镇耕地面积规划平衡表
表5 寒亭镇“三线”划定面积统计表
表6 寒亭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前 言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寒亭镇“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宣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宣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寒亭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等有关规定,以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对《宣州区寒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
第一章 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
第一节 自然条件
寒亭镇位于宣州区西南部,距市区18公里。东与金坝街道、古泉镇、天湖办事处相连,南与杨柳镇接壤,西靠文昌镇,北与芜湖县交界,318国道穿境内8公里。主要农产品有稻、麦、棉、油、麻,形成了优质烟叶、花卉苗木、生态养殖为主的特色农业产业。盛产的优质大米远销芜湖、南京、湖州、上海等地。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企业不断壮大,逐步形成“一村一品”的现代农业新格局。
寒亭镇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年平均温度16.3℃。光照充足,年平均日照时数2003.5小时;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1344.8毫米;无霜期较长,可达八个月,光热水资源禀赋较好。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源充沛,加上典型的温湿季风气候,适宜高效经济作物的栽培。
第二节 社会经济条件
寒亭镇全镇下辖7个行政村,1个社区。2014年,全镇人口3.9万人,城镇化率30%。2014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8亿元,同比增长25%;财政收入达到6063万元,占全年任务103.5%;民生工程建设共投入1083万元。
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结构
2014年,全镇土地总面积8234.59公顷。农用地6801.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60%;建设用地1186.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40%;其他土地247.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0%。详见附表2。
农用地中,耕地3500.3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51.46%;园地65.9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97%;林地2518.9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7.04%;其它农用地716.1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0.53%。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1051.7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8.66%,其中城镇工矿用地78.4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7.46%;农村居民点用地973.2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92.54%;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134.4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1.34%。
其他土地中,水域70.93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28.71%;自然保留地176.09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71.29%。
二、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耕地后备资源匮乏,耕地保护任务日益艰巨
截至2014年底,全镇其他土地面积247.02公顷,仅占土地总面积3.00%,可供开发利用的资源量严重不足,且零星分布,开发利用难度大。
(二)土地粗放利用现象仍然存在,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寒亭镇部分建设用地仍没有得到充分合理利用,人均城镇工矿以及人均居民点与发达地区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时,由于缺乏合理规划,造成农村居民点用地分散和浪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且农村居民点建设往往选择主干道路及河流两侧兴建,致使大片优质耕地支离破碎,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有待改善。
(三)土地生态环境破坏现象偶有发生,土地生态建设有待加强
生产建设中,占用或损毁耕地、林地等生态用地现象偶有发生,加上可开垦的荒草地、裸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匮乏,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个别地方存在毁林造地的现象。同时,由于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也日渐突出,土地生态建设有待加强。
(四)农用地重用轻养,耕地利用效益有待改善
近年来,由于优越的地理优势,“长三角”地区的产业转移给寒亭镇经济带来快速发展,建设用地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促使工农业经济效益差距加大,导致农民种粮积极性受挫,致使耕地重用轻养、分散经营,从而限制了耕地潜力的进一步提高。规划期内,应加大农田建设科技投入,加强水利建设,用养结合,确保耕地质量不降低。
第二章 规划实施情况
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实现情况
现行规划自实施以来有力地保障了寒亭镇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情况良好,总体执行正常。规划实施期间,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运行良好,较好的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有力协调了建设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规划的“龙头”地位和宏观调控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程度不断提高,用地结构和布局趋于优化,土地规划在用地方向的引导和限制方面效果显著。同时,规划实施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增速较快,现行规划指标难以满足需求;规划对农村的安排深度和广度不够,规划用地布局难以满足美好乡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随着宏观形势和经济背景的调整,现行规划与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不适应性也逐渐显现,加之产业布局的调整,现行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难以满足全镇未来发展需求。具体规划指标实现情况如下。
一、耕地保有量
截至2014年底,全镇耕地总面积3500.31公顷,较2005年减少197.95公顷;现行规划耕地保有量指标为3427.63公顷,2014年现状耕地规模高于规划目标。
二、基本农田
截至2014年底,全镇基本农田面积3232.60公顷,现行规划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指标为3232.60公顷,2014年现状规模与现行规划保持一致。
三、建设用地
(一)建设用地总规模
截至2014年底,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1186.19公顷,较2005年增加387.66公顷;现行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为918.12公顷,2014年现状规模已超出规划目标。
(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截至2014年底,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051.70公顷,较2005年增加313.66公顷;现行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为789.47公顷,2014年现状规模已超出规划目标。
(三)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截至2014年底,全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78.45公顷,较2005年减少16.17公顷;现行规划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指标为170.33公顷,2014年现状规模未超过规划目标。
四、新增建设用地
2006-2014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91.93公顷,现行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50.60公顷,实际新增超过规划目标。
五、生态用地
(一)园地
截至2014年底,全镇园地65.91公顷,较2005年增加38.44公顷;现行规划园地规模指标为4.52公顷,2014年现状规模高于规划目标。
(二)林地
截至2014年底,全镇林地2518.99公顷,较2005年增加268.80公顷;现行规划林地规模指标为2666.37公顷,2014年现状规模低于规划目标。
第二节 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现行规划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共计4类6项,其中交通设施项目1项、水利设施项目3项、水源工程1项、旅游项目1项。规划期间,宣南铜高速公路顺利开工建设,水利项目重点保障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加强了沟渠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建成较为完备的防洪保安体系,增强农业抗灾和综合生产能力;周寒河防洪治理工程以及青弋江干流的综合治理工程也顺利实施。水源工程项目基本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大豪生态园旅游项目也已基本建设完成,现行规划对全镇重点项目的实施起到了引导和控制作用。
第三章 规划调整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管理和用途管制,将寒亭努力打造成“工业强镇、农业大镇、生态美镇”,增强土地对全镇“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二节 调整原则
一、保持稳定,适度调整
坚持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总体安排不变,根据区级规划分解下达指标,适度调整全镇用地布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全镇耕地和基本农田应保尽保,数量质量并重,优质耕地除市级以上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施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的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总体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全镇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全镇土地空间开发格局,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部的关系,增强规划调整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与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交通布局等相关规划的协调,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第三节 调整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四)《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二、政策文件
(一)《国务院关于深化土地改革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三)《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四)《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47号);
(五)《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六)《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七)《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八)《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前期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5〕312号);
(九)《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
(十)《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1799号);
三、技术标准
(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
(二)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四)《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6-2010)。
四、相关规划
(一)《<宣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二)《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三)《宣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四)《宣州区寒亭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五)《宣城市宣州区寒亭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
(六)其他相关部门规划。
第四节 调整期限与范围
一、规划调整期限
本次调整以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二、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为寒亭镇辖区内全部土地,总面积8234.59公顷,与现行规划保持一致。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
第一节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
根据宣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我镇的控制指标,结合现行规划、2014年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整全镇规划控制指标,详见附表1,具体分述如下:
一、耕地保有量
本次调整中将耕地保有量指标调整为3701.54公顷,较现行规划指标3427.63公顷增加273.91公顷。
二、基本农田面积
本次调整中将基本农田面积指标调整为2917.88公顷,较现行规划指标3232.60公顷减少314.72公顷。
三、建设用地总规模
本次调整中将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调整为1168.11公顷,较现行规划指标918.12公顷增加249.99公顷。
四、其他十一项指标
(一)园地面积
本次调整中将园地面积指标调整为64.26公顷,较现行规划指标4.52公顷增加59.74公顷。
(二)林地面积
本次调整中将林地面积指标调整为2133.76公顷,较现行规划指标2666.37公顷减少532.61公顷。
(三)牧草地面积
本次调整中牧草地面积指标同现行规划一致,均为0.00公顷。
(四)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调整中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调整为1012.27公顷,较现行规划指标789.47公顷增加222.80公顷。
(五)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本次调整中将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指标调整为62.28公顷,较现行规划指标170.33公顷减少108.05公顷。
(六)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本次调整中将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指标调整为158.84公顷,较现行规划指标128.65公顷增加27.19公顷。
(七)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本次调整中将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指标调整为178.46公顷,较现行规划指标50.60公顷增加127.86公顷。
(八)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本次调整中将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指标调整为145.56公顷,较现行规划指标44.12公顷增加101.44公顷。
(九)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本次调整中将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指标调整为88.69公顷,较现行规划指标42.27公顷增加46.42公顷。
(十)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本次调整中将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指标调整为45.06公顷,较现行规划指标42.27公顷增加2.79公顷。
(十一)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本次调整中将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调整为200.00平方米,较现行规划指标108.00平方米增加92.00平方米。
第二节 农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一、耕地布局调整情况
现行规划中,规划耕地主要集中分布在管南、义兴、肖北等村。规划期间,耕地除少量用于建设预留地以外,一般不改变用途,保持耕地布局的稳定,耕地以灌溉水田为主,镇内各村均匀分布。耕地规模为4229.69公顷。
本次规划调整中,以2014年现状耕地布局为基础,将规划建设不可避免占用的耕地调出,作为规划非耕地布局,调出的地块主要分布在寒亭社区东南部。同时,将宣州区“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农用地整理、未利用地开发、建设用地复垦等新增耕地区域调入,同未调出的现状耕地一并作为规划耕地布局。
调整后的耕地数量为4387.30公顷,比调整前的4229.69公顷多157.61公顷,高于区级下达的3701.54公顷指标,主要分布在管南、福定、义兴、肖北等村,调整后的耕地质量较调整前相当。
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情况
现行规划中,基本农田主要布局在管南、肖北、天门等村,划定的基本农田面积3319.68公顷。
本次规划调整中,完全依据全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确定基本农田布局。在现行规划基础上,福定、天门、肖北等村调入部分基本农田,管南、寒亭社区、义兴调出部分基本农田,最终划定的基本农田主要布局在管南、肖北、福定等村。
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为3055.55公顷,低于调整前的3319.68公顷,高于区级下达的2917.8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中水田数量比例有所提高。
三、园地、林地、牧草地利用布局调整情况
(一)园地布局调整情况
现行规划中,除了规划允许建设区占用的园地以外,其余园地均划入一般农地区和林业用地区,仅安排了少量园地布局在福定村西侧以及天门村南侧等区域。园地规模为61.96公顷。
本次规划调整中,在全镇2014年现状园地布局的基础上,将规划建设不可避免占用的园地调出,作为规划非园地布局,剩下的园地全部划为一般农地区,布局与现行规划基本一致,调整后园地数量为60.15公顷。
(二)林地布局调整情况
现行规划中,林地主要分布在福定、管南、肖北村中,义兴和通津等村也有一定数量的林地布局。
在全镇2014年现状林地布局的基础上,将规划建设不可避免占用林地调出,作为规划非林地布局,其余作为林地布局。调整后的林地的布局与现行规划基本一致,林地面积较大的区域分布在管南、肖北等村,数量为2361.32公顷。
(三)牧草地布局调整情况
同现行规划一致,全镇无牧草地布局。
第三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一、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根据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历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对现行规划确定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做适度调整,将调出区域布局为有条件建设区或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本次调整追加的新增规模优先布局在2014年后已完成用地报批区域,超出新增规模部分布局全部通过“流量”指标解决,确保自身平衡。
(一)城镇用地
现行规划中,城镇用地主要布局在义兴村、寒亭社区等区域,总面积174.71公顷。
在城镇用地布局调整中,以少占耕地为基本原则,根据《宣城市宣州区寒亭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用地布局以及寒亭镇实际用地需求进行调整。
布局调整后,寒亭社区和义兴村周边新增部分城镇用地,全镇城镇用地仍就主要分布在义兴村与寒亭社区中。城镇用地面积为243.83公顷,较调整前增加69.12公顷。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现行规划中,农村居民点用地全镇均有分布,除寒亭社区分布较少外,其余各村均有一定数量农村居民点布局。面积较大的地区分布在义兴、管南、通津等村,面积为588.41公顷。
在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调整中,按照集中紧凑布局的原则,结合区村庄布点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将空心村、零星居民点、地质灾害点村庄撤并,引导其向城区或中心村迁居,引导山区条件差的村落居民迁往人口较多、经济基础较好、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较完善、交通较便捷的地区,将调整出的“流量”指标除满足城镇建设外布局至规划期间需新增建设的中心村和安置区。对规划期间需保留现状不再扩大的村庄仍作为村镇建设用地区保留,未安排新增建设用地。
布局调整后,全镇农村居民点主要布局在管南村、义兴村等,总面积762.14公顷,较调整前增加173.73公顷。
(三)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现行规划中,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分布在通津村以及福定村西部,面积为3.29公顷。
本次调整中,依据市矿产资源、能源、电力等发展规划和计划及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对“十三五”期间闭矿停产的独立工矿进行复垦,规划为一般农地区;对需要新增建设的独立建设用地,在确保与居住、商业等人口密集的用地保持安全距离,并有效避让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的基础上,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布局。
布局调整后,全镇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主要布局在福定、管南、通津村等村,总面积5.87公顷,较调整前增加2.58公顷。
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现行规划中,交通运输用地为现状公路、铁路及规划道路,规划道路均以线状布局,如宣南铜高速公路、318省道等道路;水利设施用地为现状水库水面和水工建筑用地,其他建设用地为现状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17.35公顷。
本次调整中,交通运输用地为现状公路、铁路及规划道路,对于规划道路,确定走向但未确定具体范围的用线状形式规划;确定具体用地范围的用面状形式规划。水利设施用地为2014年水工建筑用地,同现行规划基本一致。其他建设用地为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也与现行规划基本一致。调整后的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149.54公顷,较调整前增加32.19公顷。
第四节 基础设施等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一、公路项目
现行规划中安排了宣南铜高速,在本次调整中,将其继续保留,并增加铜南宣高速与环城大道互通立交项目。具体见附表6。
二、水利设施项目
为推进“安全、民生、资源、生态”等四个水利建设,完善全镇防洪减灾、水资源优化配置及水环境保护,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加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促进粮食安全,加快水土流失治理、促进生态安全、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对现行规划确定的宣州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周寒河防洪治理工程、青弋江干流综合治理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项目保留。具体见附表6。
三、旅游项目
将现行规划中安排的宣州区大豪生态园项目继续保留,未增加其他项目。具体见附表6。
第五节 其他用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一、有条件建设区调整情况
依据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布点规划、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调整有条件建设区布局,根据以上各规划确定的到2020年的建设用地布局,根据轻重缓急、由先到后的顺序,结合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规模,优先布局允许建设区,不足部分布局为有条件建设区,现行规划允许建设区调出区域除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之外布局为有条件建设区。对至2020年期间确无用地安排但现行规划中布局为有条件建设区的区域,将其有条件建设区调出,根据实际需要规划为其他用途。调整后,全镇有条件建设区规模由调整前的109.83公顷增加至153.26公顷,增加43.43公顷。
二、禁止建设区调整情况
同现行规划一致,本次调整中全镇未划定禁止建设区。
第五章 “三线”划定情况
第一节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一、划定原则
(一)依法依规,规范划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基础,规范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二)统筹规划,协调推进
结合城市开发边界划定、生态红线划定等工作,与相关部门及行业规划充分衔接,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科学合理。
(三)集中连片,区域完整
在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基础上,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充分运用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及线形基础设施、自然地物边界,划定红线,红线内的区域应尽量保持区域完整性。
二、划定依据
寒亭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提出的任务与要求,依托国土资源遥感影像图,充分运用第二次土地调查及最新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基础上,切实执行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要求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划定。
三、划定范围及面积
红线划定的范围包括寒亭镇行政辖区内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农田内部的道路、沟渠、田坎等等,红线区域总面积为3055.55公顷。
四、划定的质量
寒亭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内基本农田面积2920.88公顷,全部为耕地,占全镇现状耕地总面积的83.45%。基本农田中,无25度以上坡耕地,无零星分散、不宜耕作、质量较差的耕地,也无需生态退耕、严重损毁无法复垦的耕地,划定后的基本农田质量较现行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质量有所提高。
五、管制规则
(一)严禁占用红线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等除外)。重大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开的,应经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并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补划同质等量的基本农田。
(二)红线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规模。
(三)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红线内耕地,禁止在区内建窑、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第二节 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情况
一、划定原则
为有利于优化城市空间布局,防止城市无序蔓延,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推动城市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在满足规划期末建设用地规模的基础上,城市开发边界既要保持空间拓展格局的适当弹性,又要确保开发边界不能突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安全等方面的刚性制约。
二、划定依据
以本次调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以永久基本农田形成实体边界为支撑,与寒亭镇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协调,充分利用现行基础设施,自然地物边界等综合划定全镇城市开发边界。
三、划定范围和面积
全镇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包括本次调整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区和其周边有条件建设区、其内部零星水域,范围总面积为375.31公顷。
四、与相关规划协调情况
(一)与《宣州区寒亭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协调情况
全镇城市开发边界划定与《宣州区寒亭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协调主要体现在保持了城镇化发展目标、战略的一致性;与总体规划确定“一心一园、一村一品”整体空间结构相协调。
(二)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协调情况
全镇城市开发边界与宣州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在空间上无重叠、交叉。
五、与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衔接情况
全镇城市开发边界与全镇城镇扩展边界在空间上基本重合。
六、管制规则
(一)开发边界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设规划;
(二)加大对开发边界内低效建设用地尤其是城中村及闲置土地等治理力度,重视对地上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促进各类用地功能的合理分布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开发边界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三节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全镇未划入生态红线区域。
第六章 规划调整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第一节 规划调整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
一、耕地保有量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2014年全镇现状耕地为3500.31公顷,自然保留地176.09公顷、采矿用地10.13公顷、农村居民点973.25公顷,全镇可通过土地复垦、未利用地开发补充一定数量的耕地。2015-2020年预计建设占用、自然灾害损毁等致使耕地最多减少104.35公顷,通过开发整理复垦预计可补充的耕地数量305.58公顷,因此,至2020年,全镇可实现3701.54公顷的耕地保护任务。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2014年全镇现状耕地为3500.31公顷,本次调整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2917.88公顷,占现状耕地的83.36%,全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已全面完成,并且已将十三五规划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占用的耕地做了预留,扣除规划期内需建设占用的耕地,全镇剩余579.43公顷耕地未划为基本农田,可满足后期补划国家、省、市等重点基础设施不可避免占用部分。因此,本次调整中,完全能确保2917.8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目标的实现。
三、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调整后,全镇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略低于区级下达的控制指标规模,因此,本次调整确保了全镇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不突破。
四、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保障程度分析
通过本次调整,将优质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保护,扎紧了全镇耕地保护的“篱笆”,筑牢全镇粮食安全的基石。同时,有利于促进全镇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推进农业现代化。通过本次调整,将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交通、水利、旅游、环保等相关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均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为全镇“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第二节 规划调整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
一、耕地布局变化情况分析
本次规划调整,将城镇发展和交通、旅游等重点项目建设可能占用的耕地从耕地布局中调出,除此之外,将剩下的集中连片的耕地划入一般农地区和基本农田作为耕地保有量,同时将已实施暂未变更的土地整理项目纳入耕地布局,并结合土地整治规划,将基础设施条件好,即将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一并纳入到耕地布局中,最终满足全镇耕地保有量要求。
规划调整后,耕地布局变化更趋合理,一是将零星、低效利用、和25度以上具有生态作用的耕地调出,一方面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二是已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基础设施完善,周边配套齐全,且多数和周边耕地集中连片,便于后期集中生产管理,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和规模经营,产生规模效益,更能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三是将城镇发展可能占用的耕地预留出来,避免城镇后期发展无序占用,对发展城镇周边生态农业、保护优质耕地、提高粮食生产、保证粮食安全具有积极的作用。
二、基本农田布局变化情况分析
本次规划调整,将原规划中城镇发展和项目占用、25度以上、生产建设和自然灾害损毁严重、不易耕作的耕地从基本农田中调出,规划调整后,基本农田布局与全区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一致。原规划基本农田中存在部分现状已是非耕地的耕地,现划定后基本农田地类和现状均为耕地;原规划基本农田中存在25度以上、零星分散、规模过小等不宜耕作的耕地,本次调整完整中严格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进行调整,将以上耕地全部调出,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略高于划定前的平均质量等级,水田比重有所提升,坡耕地比重有所下降,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划定后的基本农田的数量充足、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良好。既保证了基本农田保护的目标,又提高了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效益,确保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三、建设用地布局变化情况分析
截至2014年底,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已超过现行规划目标,原规划安排的建设用地布局已不能完全满足全镇经济发展需要。本轮调整建设用地布局以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寒亭镇总体规划为基本依据,根据寒亭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对全镇建设用地进行合理调整。同时,重点项目的安排还结合了发改委、交通、水利、环保及相关其他部门的规划成果,更加切合寒亭镇“十三五”期间实际发展需要,使得全镇建设用地布局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
第三节 规划调整环境影响分析
一、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对环境的影响
(一)农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对环境的影响
2014年全镇农用地面积为6801.38公顷,规划至2020年农用地面积调整为6865.44公顷,增加64.06公顷。其中,耕地增加201.23公顷;园地由2014年的65.91公顷调整至2020年的64.26公顷,减少1.65公顷,与2014年基本持平,减少主要是建设占用;林地由2014年的2518.99公顷调整至2020年的2133.76公顷,减少385.23公顷。耕地、园地和林地面积的维持,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减轻水土流失,促进生态环境改良,还可通过农用地结构调整,促使全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增加。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变化对环境的影响
2014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186.19公顷,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1168.11公顷,减少18.08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减少16.17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23.26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减少主要是城镇的发展更加着重考虑集约节约用地。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是选择基础较好的农村居民点或布置新的农村居民点建设中心村和美丽乡村,使得零散农居点逐步向中心村集中、靠拢、合并,这对于改善农村脏、乱等不良生活环境,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土地利用重点项目与重大工程布局对环境的影响
(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次调整中,公路项目较调整前有所增加,这些项目建成后将在进一步改善全镇目前的交通状况,对促进全镇经济建设和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由于项目线路较长,跨域较大,项目工程量大,工程期内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处理不当可能带来局部大气和土壤环境的污染),但都可以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防护措施,将工程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且随着项目完成后,生态环境将逐步得到恢复,不良影响也将逐步消除。
本次调整中,水利设施项目保持不变,水利工程建设,一方面对河流生态环境有积极作用,即通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河道综合整治等水利工程,调节水量丰枯,抵御洪涝灾害对生态系统的冲击;另一方面,水利工程建设对河流生态环境也产生了一些不良影响,主要是一些水利工程建设造成河流形态的均一化和不连续化,泥沙淤积,河流的净化能力下降,同时还改变了水生生物原有的生存环境。总体上说来,这些水利工程建设能加强防洪排涝能力,减少生态环境隐患,除了能使水路运输畅顺外还促进河流水质的好转,也为全镇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水环境。
(二)耕地与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通过调整,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引导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集中投入,可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对改良土地生态环境有重要的作用。通过将大面积、集中成片、高质量等级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不仅有利于实现保护性耕作,还能减少扬尘、减少秸秆焚烧、能抵抗风蚀水蚀、保护土壤和生态环境。这些大面积连片基本农田作为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
(三)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通过调整,明确每块土地的用途,明确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范围,引导土地整治资金集中投入,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带来项目区田成方、路成框、林成行、渠成网的生产布局模式,可极大地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完善农业生产设施,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改善景观与生态环境。但土地资源开发过程中,有可能会引起水土流失、景观破坏和生物多样性破坏等不利于生态环境建设的负面影响。
三、不良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
尽管本次调整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行了优化,但后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仍会给区域带来一些潜在的不良生态环境影响。为了减缓规划方案实施后的不良影响,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时,必须考虑其生态环境效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对土地利用可能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
(一)加大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健全动态监控体系
建立环境准入机制和淘汰机制,禁止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供地,禁止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土地整理开发和结构调整的行为。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产生新的土地生态环境污染源;积极推进工业污染集中治理。健全土地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体系,逐步提高对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的生态分析监测,加强对农用地的保护和建设,特别要加强对林业的管理,积极开辟投资渠道促进水土保持、植树种草等生态环境建设。
(二)维持森林覆盖率,加大水土流失的监控力度
针对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中修建的交通、水利等工程项目的实施,以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土地生态环境问题,做到以保护和培育好现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为重点,严格控制森林采伐、开矿采石、毁林开荒和毁林从事其他生产建设等破坏地貌、植被的活动。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区等区域的保护,在重要的保护区设立明显的标记,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坚持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切实加强水土流失的动态监测。通过修建水利设施、低产田改造、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措施,对水土流失进行治理。
(三)广泛开展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决策者与公众保护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环保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决策者和公众对土地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逐步建立社会化宣传网络和工作制度,有计划、全方位、多层次加强对公众的土地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使保护深入人心。
第四节 规划调整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调整是与相关规划相衔接的,首先规划调整是在《寒亭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指导下,确定土地利用目标和方向,并充分吸收“十三五”规划的空间结构和产业布局等方面政策,对未来城镇发展方向做出布局。在基础设施安排上,本次规划调整结合“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设施项目,并与发改、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多次对接,最终确定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并对其上图或列入重点项目清单。
本次调整充分与《宣州区寒亭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进行了衔接,在建设用地布局中充分落实了总体规划确定城镇空间体系,使得规划调整安排的建设用地布局更加合理可行,既准确合理的安排了城镇未来发展用地的位置,又对现行规划安排的难以实施的建设用地布局进行调整,因地制宜,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规划调整也与《宣州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进行了充分的衔接,将其确定的即将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纳入耕地进行保护,避免复垦后的耕地二次占用,造成浪费;将整治规划中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保护,并将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避免其撂荒,后期无人管理;对可开发的项目,在确保其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不造成影响的前提下,进行适度开发,确保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管控和建设。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是在兼顾保护耕地和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下,协调各部门用地需求,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各类用地需要,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对保障城镇发展和经济发展用地、保护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均有着积极的作用。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依据《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寒亭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规划,建设占用耕地、实现耕地保有量目标等实际情况来确定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的年度计划指标,并统筹安排不同阶段的农用地转用规模、建设用地建设规模等年度计划指标。
二、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平台,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实施监管,坚决防止补充数量质量不到位的问题。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内在质量建设,实现“藏粮于地”。
三、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辖区内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要与调整后的规划相衔接,相关规划在土地利用上的安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加强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的盘活利用。继续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政策,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
四、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把节约放在优先位置,控制耕地、园地等转为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中,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筹协调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继续推进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实施国土综合整治,统筹考虑山水林田湖,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的原则,全面做好保护和修复,促进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
五、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制度
在对规划实施过程中,与公众互动做到思想层面上,营造利于公众参与的文化形态,激励公民意识与公民本位的价值取向;制度层面上,推进民主化进程,健全公众参与的具体制度;技术层面上,为公众参与,实施信息公开与交流回馈制度,建立多渠道的公众参与方式。比如,举行规划公示、听证制度,媒体宣传、公开宣讲、社会调查和投票等方式,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等网络平台。
六、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
结合寒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统筹安排和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重点更新规划(调整)图层,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确保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指标符合要求,做到图、数和实地一致,保持规划数据库的现势性。
七、提高规划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加大对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人员专业培训的力度,对规划队伍实施科学化管理,努力培养一批既掌握地理信息技术,又拥有土地利用规划相关知识的综合型人才,建立起一支科学技术强的规划管理、实施队伍。
附表
表1 寒亭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表
单位:公顷
指标 |
2014年现状 |
调整前2020年目标 |
调整后2020年目标 |
调整后- |
指标属性 |
总量指标(单位:公顷) |
|||||
耕地保有量 |
3500.31 |
3427.63 |
3701.54 |
273.91 |
约束性 |
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
3232.60 |
3232.60 |
2917.88 |
-314.72 |
约束性 |
园地面积 |
65.91 |
4.52 |
64.26 |
59.74 |
预期性 |
林地面积 |
2518.99 |
2666.37 |
2133.76 |
-532.61 |
预期性 |
牧草地面积 |
0.00 |
0.00 |
0.00 |
0.00 |
预期性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1186.19 |
918.12 |
1168.11 |
249.99 |
预期性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1051.70 |
789.47 |
1012.27 |
222.80 |
约束性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78.45 |
170.33 |
62.28 |
-108.05 |
预期性 |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
134.49 |
128.65 |
155.84 |
27.19 |
预期性 |
增量指标(单位:公顷) |
|||||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 |
50.60 |
178.46 |
127.86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 |
44.12 |
145.56 |
101.44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 |
42.27 |
88.69 |
46.42 |
约束性 |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
—— |
42.27 |
45.06 |
2.79 |
约束性 |
效率指标(平方米/人) |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
|
108.00 |
200.00 |
92.00 |
约束性 |
表2 寒亭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 类 |
基期年 |
2014年 |
调整前2020年 |
调整后2020年 |
调整后-调整前 |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
土地总面积 |
8234.59 |
100.00 |
8234.59 |
100.00 |
8234.59 |
100.00 |
8234.59 |
100.00 |
0.00 |
||
农用地 |
耕地 |
3698.26 |
44.91 |
3500.31 |
42.51 |
3427.63 |
41.62 |
3701.54 |
44.95 |
273.91 |
|
园地 |
27.47 |
0.33 |
65.91 |
0.80 |
4.52 |
0.05 |
64.26 |
0.78 |
59.74 |
||
林地 |
2250.19 |
27.33 |
2518.99 |
30.59 |
2666.37 |
32.38 |
2133.76 |
25.91 |
-532.61 |
||
牧草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其他农用地 |
648.00 |
7.87 |
716.17 |
8.70 |
1147.86 |
13.95 |
965.88 |
11.73 |
-181.98 |
||
农用地合计 |
6623.92 |
80.44 |
6801.38 |
82.60 |
7246.38 |
88.00 |
6865.44 |
83.37 |
-380.94 |
||
建设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镇用地 |
1.38 |
0.02 |
68.32 |
0.83 |
167.49 |
2.03 |
56.41 |
0.69 |
-111.08 |
农村居民点 |
722.41 |
8.77 |
973.25 |
11.82 |
619.14 |
7.52 |
949.99 |
11.54 |
330.85 |
||
采矿用地 |
14.25 |
0.17 |
10.13 |
0.12 |
2.84 |
0.04 |
5.87 |
0.07 |
3.03 |
||
小 计 |
738.04 |
8.96 |
1051.70 |
12.77 |
789.47 |
9.59 |
1012.27 |
12.30 |
222.80 |
||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
交通水利用地 |
40.72 |
0.49 |
109.63 |
1.33 |
86.58 |
1.05 |
130.58 |
1.58 |
44.00 |
|
其他建设用地 |
19.77 |
0.25 |
24.86 |
0.30 |
42.07 |
0.51 |
25.26 |
0.31 |
-16.81 |
||
小 计 |
60.49 |
0.74 |
134.49 |
1.63 |
128.65 |
1.56 |
155.84 |
1.89 |
27.19 |
||
建设用地合计 |
798.53 |
9.70 |
1186.19 |
14.40 |
918.12 |
11.15 |
1168.11 |
14.19 |
249.99 |
||
其他土地 |
水域 |
131.28 |
1.59 |
70.93 |
0.86 |
69.86 |
0.85 |
60.54 |
0.74 |
-9.32 |
|
自然保留地 |
680.86 |
8.27 |
176.09 |
2.14 |
0.23 |
0.00 |
140.50 |
1.71 |
140.27 |
||
其他土地合计 |
812.14 |
9.86 |
247.02 |
3.00 |
70.09 |
0.85 |
201.04 |
2.44 |
130.95 |
表3 寒亭镇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 |
|||
调整前面积 |
调整后面积 |
调整后-调整前 |
比例 |
|
允许建设区 |
766.41 |
1161.37 |
394.96 |
14.10% |
有条件建设区 |
109.83 |
153.26 |
43.43 |
1.86% |
限制建设区 |
7358.35 |
6919.96 |
-438.39 |
84.04% |
禁止建设区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 计 |
8234.59 |
8234.59 |
0.00 |
100.00% |
表4 寒亭镇耕地面积规划平衡表
单位:公顷
|
2014年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净增(+)减(-) |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
增加合计 |
土地整理 |
土地复垦 |
土地开发 |
其他 |
减少合计 |
建设占用 |
灾毁 |
农业结构调整 |
|||||
规划期合计 |
3500.31 |
305.58 |
12.17 |
17.12 |
15.77 |
260.52 |
104.35 |
88.69 |
0.00 |
15.66 |
201.23 |
3701.54 |
2917.88 |
表5 寒亭镇“三线”划定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三线名称 |
面积 |
现状地类面积 |
备注 |
|||||||
农用地 |
其中 |
建设用地 |
其他土地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牧草地 |
其它 |
||||||
城市开发边界 |
375.31 |
223.37 |
129.15 |
1.12 |
73.01 |
0.00 |
20.08 |
150.90 |
1.05 |
|
永久基本农田 红线 |
3055.55 |
3055.55 |
2920.88 |
0.00 |
0.00 |
0.00 |
134.67 |
0.00 |
0.00 |
|
生态保护红线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3430.86 |
3278.92 |
3050.03 |
1.12 |
73.01 |
0.00 |
154.75 |
150.90 |
1.05 |
|
表6 寒亭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面积 |
建设地点 |
备注 |
|
一、公路项目 |
1 |
铜南宣高速与环城大道互通立交 |
5.40 |
寒亭镇 |
|
|
2 |
铜南宣高速公路宣城段 |
91.20 |
寒亭镇 |
|
||
二、水利设施项目 |
1 |
宣州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
2.00 |
寒亭镇 |
|
|
2 |
宣州区周寒河周王、杨柳、寒亭、文昌段防洪治理工程 |
0.40 |
寒亭镇 |
|
||
3 |
青弋江干流的综合治理 |
1.50 |
寒亭镇 |
|
||
4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4.00 |
寒亭镇 |
|
||
三、旅游项目 |
1 |
宣州区大豪生态园 |
333.40 |
寒亭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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