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67X7X/202008-00081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养贤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安监站:解读《养贤乡“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08-14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
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67X7X/202008-00081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养贤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安监站:解读《养贤乡“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08-14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宣州区“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养贤乡“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即1个总体实施方案;“9”,即按照国家、省要求开展的9个专项整治方案;“N”,即我区目前确定的特种设备、油气管道、民爆、烟花爆竹。工贸、水利、文旅、校园、民政、商贸流通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分管领导与各村(社区)“两委”在乡政府召开会议,拟定此方案。
三、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根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实行“坚决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工作目标,为我乡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四、主要内容
一、主要任务
推动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五落实五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集中组织观看专题片,宣传部门安排广播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结合实际学习贯彻。各级党委(党组)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重大主题宣传范畴,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电力、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 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四是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2020 年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2022 年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五是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2022 年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六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动大中型露天矿山企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二是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消防安全整治。利用三年时间,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四类重点场所、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整治,打牢城乡消防基础,强化重点行业管理“五大攻坚行动”、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和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两项提升工程”。 一是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开展车辆停放整治。二是集中开展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针对医疗、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2020年7月20日前,认真排查梳理属地范围内的老旧小区、老旧市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小型服装加工厂、小宾馆、“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分类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2021年开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四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教体、经信、宗教、民政、住建、交运、商务、文旅、卫健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六)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坚持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全面整治安全问题。加大长期以来制约阻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攻坚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实施精准治理。三是加大公路、渡口、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设施投入力度。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提高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大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隐患路段整治、渡口改造。继续推进车型标准化,加快老旧车船更新改造工程,提升运输装备安全性能和本质安全水平。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七) 住建领域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维修保养管理情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安装拆卸、检测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等。二是开展建筑市场行为及劳动用工管理排查。在建项目市场行为合法合规情况,是否存在转包、挂靠、非法分包等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情况。三是督促燃气经营门点完成隐患排查整改。四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排查;对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开展排查,重点排查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等。五是加强危房改造技术指导。六是落实危房改造主体责任。七是提高农民群众安全意识。
(八)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
(九)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特种设备“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机制。二是推进特种设备“铸安”行动,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行为专项治理,强化基层一线执法监督检查。三是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基础建设,努力提升特种设备监管、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的能力素质,至2021年年底,企业安全生产一线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100%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一是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全面开展经营许可条件“回头看”。二是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全面开展监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信息化科技支撑,建设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四是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十一)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粉尘防爆:大力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工贸行业粉尘爆炸事故风险。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围绕有限空间辨识、警示标志设置和作业审批制度执行等突出隐患,督促相关企业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反三违”行动:聚焦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控,以检维修、交叉作业、场内运输(作业)车辆和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为重点,通过严格执法检查,督促工贸企业健全落实“反三违”规章制度,有效防范化解“三违”行为造成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十二)水利行业安全整治。一是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水利施工重大危险源(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以及油库、炸药库等)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在建水利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参建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灌排泵站、水闸、河道堤防等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蓄水或未严格按调度意见执行等。三是抓好农村供水消毒设施设备运行管理不规范等。
(十三)文化旅游安全整治。一是进一步强化行业重点领域整治。强化景区及周边客流管控。指导旅游景区做好旅游高峰期客流管控、火灾防控及自然灾害防范应对等工作。二是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等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等企业定期维护特种设备,监控设施确保完善有效,全面加强文化旅游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指导文化旅游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十四)校园安全整治。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体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四是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保障校车通行安全。五是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十五)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机制、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制;二是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审验率达100%。三是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质量水平,提供餐饮保障的民政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大养老机构的食堂安全和特殊设备安全改造提升。四是大力提升设施安全管理能力水平,重点解决民政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存在的结构安全隐患问题,以及遭受自然灾害侵蚀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五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应急处置体系,全面夯实党委政府的主管责任、民政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民政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民政服务机构自我安全防范技能水平和安全风险化解应对能力。
(十六)商贸流通领域安全整治。一是严格落实打击加油站非法建设、非法生产以及非法出租、发包等工作责任制,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二是督促各加油站在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卡,按规定要求备案。
二、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程序报批印发养贤乡“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区“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乡安委会办公室,乡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向乡安委会报告,并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五、创新举措
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争取财政支持,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加快监测预警系统、指挥调度系统、抢险救援系统等“三大系统”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督促高危企业全面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动落实安责险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技术规范。
六、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乡安委会成立养贤乡“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乡长开华春同志担任组长、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建立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完善法规制度。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和责任追究公开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定期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
(三)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宣传落实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企业职工和家属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域以信用体系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四)严格问效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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