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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7X7X/202002-00127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养贤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到户扶贫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21 发布日期: 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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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养贤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到户扶贫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21
发布日期: 2020-02-21
关于进一步规范到户扶贫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1 16:11 来源:养贤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区财农〔2020〕7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到户扶贫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各代发金融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助力脱贫攻坚,维护和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切身利益,实现让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折在手,政策全有,资金全清,幸福感更强”的工作目标,经研究,现就进一步规范到户扶贫资金发放管理通知如下:

一、资金范围

凡属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扶贫办等五家机构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升级惠农补贴资金项目名称及代码和简称工作的通知》(财农村[2017)1664号)文件内的所有到户扶贫补助资金,均应通过“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系统发放。

二、发放流程

(一)基础信息采集及报送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补贴数据的采集、汇总,并将汇总表及明细表报送区直业务主管部门。

(二)补贴数据审核及资金发放申请区直各业务主管部门对上报的对口业务数据进行汇总、审核,经区扶贫局比对无误后,向区财政局对口科室及农村财政管理局提供补贴项目发放清册,申请资金拨付。

(三)补贴批次下达、清册录入、数据审核及打卡发放

1、区财政局农村财政管理局收到各部门资金及清册后,及时在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下达补贴资金发放批次。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补贴批次下达后,登录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补贴清册的编制、录入、送审,并将单项明细清册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签字后归档一份,报乡镇财政所(分局)

一份。

3、区直各业务主管部门及时登录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对送审数据进行终审。

4、区财政局农村财政管理局在区直业务主管部门终审后,汇总编制全区当期发放项目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将补贴发放数据导出交代发金融机构统一打卡发放。

5、代发金融机构收到补贴发放数据后,在规定时限内按补贴资金代码和简称,及时、准确的将补贴资金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一卡通”存折(卡)上,并及时传送发放回盘文件给区财政局农村财政管理局。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乡镇基层站所、代发金融机构应切实增强惠农补贴“一卡通”资金发放的责任意识,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十四个部门联合发文的《安徽

省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发放操作规程》以及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开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部门拓展应用的通知》的精神,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操作规程,规范发放行为,健全监管机制,形成分工科学、责任明确、协调

一致、齐抓共管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格局,确保各项到户扶贫资金发放及时、安全、高效。

四、工作要求

区直业务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到户扶贫资金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补贴发放公开公示制度,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举报的有关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答复和处理;要经常性开展到户扶贫资金发放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补贴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规问题。区财政局、区扶贫开发局等单位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到户扶贫资金发放规范有序、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益不受损害。

     附件:到户扶贫补助资金明细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