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单位、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开展。建立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科室齐落实的工作机制,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要不断加深,工作方式要不断创新,工作成效要持续提升。
二、基本原则
政务公开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及时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依法保护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凡是法律和规章要求,以及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都要公开;凡是机关科室及直属各单位在管理或服务过程中的政务事项和相关信息都要公开。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办事的结果必须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都要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回应。公开的形式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体现便民利民原则,不搞形式主义。政务公开要有利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领域公开
1.全面推进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公开。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动态公开机制,及时做好我局取消、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调整和变更情况,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责任科室:办公室)
2.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公路水路运输、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在交通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及处理结果等信息,保障市场主体及群众的知情权。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做出处理,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并接受社会监督。(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3.着力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公开。加快信息惠民步伐,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乡镇客运班线等运输服务类信息,提升信息服务品质,方便公众出行。组织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办事公开,方便群众办事。(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运输管理科)
(二)围绕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
4.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建立和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及时征集各方意见。(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
5.主动公开管理和服务信息。公开下属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及管理制度信息。同步公开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等信息。(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6.推进交通扶贫脱贫工作信息公开。按照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加大交通扶贫政策、惠民政策等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局交通扶贫、农村公路建设等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情况,促进交通扶贫脱贫工作落地。(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规划建设科)
7.推进交通应急预案信息公开。及时将上级批准发布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对外发布。(责任科室:安办)
(三)围绕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
8.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外,按照公益服务、公开透明、高效便捷、集中共享的原则,向社会公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等信息,具体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令执行,如: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等。(责任科室:规划建设科)
(四)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9.主动做好政策解读。上级出台重要规范性文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具体负责人要带头宣讲,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通过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责任科室:办公室)
10.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涉及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
四、工作要求
(一)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对公开的事项必须进行事前预审,通过预审把握公开的重点、公开的范围和公开的时间,并对政务公开内容的有效性、真实性负责。需要在输局门户网站上公开的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收集、审核,统一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纳入全年培训计划,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落实考核评估,确保取得实效。将政务公开列入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工作因不落实、不到位造成公开信息不符合保密或意识形态要求的责任人,将记入年度考核负面清单执行扣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制度标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