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亭山街道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31 17:09
来源:敬亭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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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推动我处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开展,加大对违法违规用火的打击力度,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按照科学防火、分类管火、依法治火的原则,深入贯彻《安徽省森林防火条例》,以控制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为目标,在林区集中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维护森林资源和林区周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是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查处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教育和警示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和要求;二是通过严格整治,逐步规范林区人民群众的用火行为,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把规范用火、安全用火、科学用火变为自觉行动;三是实现控制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严查林区边缘地带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严查源头管控不到位,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严查脱离群众路线,对林农不宣传、不发动。严查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二)严查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点放孔明灯等违法用火问题。严查巷口桥公墓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严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文明祭扫,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
(三)严查违规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隐患问题。严查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严查有关部门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四)严查林区内游人野外吸烟、烤火、野炊及烧蜂、烧山狩猎等用火行为;严查林区内烧木炭、烧石灰、建筑施工、施工爆破等施工用火行为;严查监护人对“五类人员”野外玩火失职行为。严厉打击故意纵火行为,对故意纵火者依法严处。
(五)加强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区民居、村庄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
四、行动时间
2020年3月27日-6月6日。
五、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
办事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办事处整治违规野外用火巡查队伍。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组建整治违规野外用火巡查队伍,明确责任分工,确定责任区域,制定巡查路线,31日前将相关内容书面报送处林防办。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为查处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有效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集中治理阶段(4月1日—5月31日)
从严打击各类违规用火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以村为单位,对辖区内的林区山场、公墓及森林经营单位组织开展查处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对发现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坚决予以制止;组建巡查队伍,逐村、逐场、逐段、逐地块、逐山头,抓现行、抓典型,对违规用火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引起森林火灾的野外违规用火者,依照法律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整治野外违规用火的效果。
(三)总结阶段(6月1日—6日)
认真梳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和经验做法,并于4月12日、5月12日报送前一阶段工作动态,6月5日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至办事处森林防火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处直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疫情防控科学谋划,协同推进、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
(二)加大查处力度。各村、处直各部门及有林单位要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全面把牢易失控关口,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从严打击各类违规用火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对野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件,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专项行动成果,曝光反面典型,大造声势、营造氛围,着力提高林区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要盯住“五类人员”等重点人群,落实监护责任,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并落实村级包保人责任。要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要注重长短结合,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处直各部门及有林单位要狠抓过程控制,做到治理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指导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要切实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建立火患排查网格,落实网格化包保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隐患问题盯住不放,对排查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办事处将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加强指导,促进火患整改到位。对火患排查必须认真仔细,对排查遗漏的隐患点造成火灾事故,要追究排查人员责任。坚决杜绝火源边治理、火灾边爆发。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长效责任体系,明确奖惩措施,把野外火源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细、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