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水东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4 09:48
来源:水东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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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水东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成立水东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组成人员
总 指 挥: 陈章学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 陆冬冰 人大主席
柯 勇 党委副书记
秦 敏 党委副书记
谢英宏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杜 维 党委委员、副镇长
胡宏志 党委委员
秦 俊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 平 党委委员
朱新建 人大副主席
孙成峰 武装部长
常务副总指挥:刘 峰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 刘欢、薄启福、茆骏、王良军、唐凤莲、姚新文、吴新民、蔡甜甜、尤淑君、梅存锁、李双清、张芃、茆剑楠、胡健、姚杰、尹翔辉、赵明宇、张隆清、徐抗震、高先刚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卫计办,刘欢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卫计办: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镇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起草、审报、印发工作;协调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信息报送;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病例救治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会同宣传部门及时处置我镇疫情信息;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事项。
宣传部门: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会;跟踪处置舆情,主动引导舆论。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及时处置煽动性、行动性、谣言类不实信息。
教体部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中小学、托幼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派出所: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民政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国内外企业、个人以及外国政府、境外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低保、五保、孤儿等困难群众给予临时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司法所: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法律纠纷处置等。
财政分局:负责安排镇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人社所: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农业综合服务站: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研究进展,负责动物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加强对重点养殖场所和屠宰场的管理,防止病死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切实抓好与人类密切相关动物疫病防控,开展好动物疫情排查、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市场监管所:负责活禽交易市场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关停水东镇活禽交易市场的活禽交易等。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林业站:负责野生动物交易管控,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工作;组织做好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等工作, 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
党政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用车,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运送。
各村、社区:负责做好武汉回镇来镇人员的摸排和信息登记报送工作,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管理,组织开展辖区内爱国卫生运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0年1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