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公民并举”的工作方针,大力引进和培育发展民办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加强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扩大企业用工服务主体范围,更好地满足我区企业用工需求。
2.大力扶持企业引进、培养高技能型人才。积极鼓励我区制造业企业从区外引进高技能型人才。对从事生产岗位一线的高级工(含)以上技能型人才及其家属的入户、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等提供支持。对在我区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享受本地居民同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大力开展员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严格落实省、市有关补贴政策。
3.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围绕我区产业优化升级和企业用工需求,支持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外来务工、返乡就业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积极引导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大力开展企业用工“对口培训”“订单式培训”,鼓励支持企业员工积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落实技能鉴定相关补贴政策,解决企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4.加强省外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合作。与外省市建立劳务合作关系,确保生产企业用工持续有序地得到补充。重点加强与人力资源输出大省(区)人力资源机构合作,拓宽就业来源渠道,努力扩大我区劳动用工来源覆盖面。
(二)加大投入,建立外来务工和返乡就业人员政策扶持机制
1.加强劳务合作基地建设。对省内外劳务合作基地,当年度为我区制造业企业输入务工人员达到100人,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用工协议,经用工企业认定并支付劳动报酬的,按满6个月每人500元、满1年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基地管理单位劳务合作经费补贴,并给予一次性5万元工作经费奖励。
2.鼓励社会中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开展职业介绍服务。社会中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我区制造业企业输送务工人员30人以上(含组织动员宣州户籍外出务工返乡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且稳定工作满1年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3.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对省内外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推荐学生到我区制造业企业就业工作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推荐院校就业服务补贴;鼓励我区企业与省内外技工院校或职业院校开展深度合作,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大力倡导“校企定向招生、招生即招工”新用人模式,签订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协议,并按月发给定向培养生在校学习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校企合作双方自行商定)。
4.鼓励支持本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鼓励宣州籍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享受外来务工人员同等待遇。结合宣州籍人才回归计划,加大回归人才支持力度,推动宣州籍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及研发管理人员带项目、带技术返乡创业。建立乡镇街道吸纳返乡就业人员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机制,将乡镇街道向我区制造业企业输送劳动力情况纳入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三)强化服务,建立外来务工和返乡就业人员工作管理机制
1.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动态监测制度。对全区重点项目和用工需求量大、缺工严重的制造业企业进行跟踪监测,及时掌握缺工情况,积极为企业做好用工指导与服务工作。
2.配备专(兼)职用工服务联络员。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乡镇街道人社所各配备1名基层特岗生作为企业专(兼)职用工服务联络员,具体从事劳动力资源综合管理与服务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就业、培训需求等相关信息。村(社区)人社工作站具体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的专项调查及日常信息更新维护工作,所需人员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解决。
3.搭建人力资源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区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开发“宣州区劳动力资源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为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双方搭建信息互通、共享、交流平台,提供更加精准的就业人才招聘与推荐服务。积极举办用工推介、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组织好大型公共人才招聘和专场招聘会。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宣州籍在外务工人员信息的调查、录入及日常信息更新维护;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用工单位具体负责外来务工人员招录信息的更新维护。
4.设立外来务工人员邻里中心。最大限度在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市民化”待遇、均等化服务。
5.维护外来务工和返乡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引导企业规范用工,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覆盖率;引导企业完善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大对拖欠和克扣工资行为的监管与查处力度。加强对外来务工与返乡就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外来务工与返乡就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四)注重关怀,构建外来务工和返乡就业人员激励保障机制
1.改善子女教育。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数量规模、年龄结构等情况的动态研判,探索研究教育资源均衡供给的措施办法,科学合理地规划教育资源布局。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校接纳为主,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逐步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的就读比例。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使外来务工人员随带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100%。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前教育,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2.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逐步扩大外来务工和返乡就业人员住房保障覆盖范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提高生活设施的面积占比,建造员工宿舍。探索外来务工和返乡就业人员公寓建设,打造生活、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齐全的新型员工小区。每年在公租房中安排一定的房源解决外来务工和返乡就业人员租住困难问题。
3.放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入户条件。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为符合落户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4.深化激励引导政策。积极培养发展优秀外来务工和返乡就业人员加入党、团组织,进一步健全志愿服务参与机制。开展优秀外来务工和返乡就业人员评选表彰活动,扩大外来务工和返乡就业人员在各级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宣州工匠、宣州好人评比表彰中的比例,推荐优秀外来务工和返乡就业人员担任各级党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民意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