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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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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358579360M/202002-00012 组配分类: 应对情况
发布机构: 宣州区文旅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城区防控工作“十个一律”的通告(第5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14 发布日期: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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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对情况
发布机构: 宣州区文旅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城区防控工作“十个一律”的通告(第5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14
发布日期: 2020-02-14
宣州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城区防控工作“十个一律”的通告(第5号)
发布时间:2020-02-14 10:12 来源:宣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落实省市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落实城区防控工作“十个一律”通告如下:

一、所有小区(含酒店式公寓)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确保消防安全前提下,封闭式小区原则上设置1个出入口,开放式小区(城中村)原则上设置2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设置硬隔离。

二、小区居民一律凭身份证进入,逐步实现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三、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四、宣州区外返回人员一律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社区要在第一时间掌握返回人员信息,并做好防控工作安排。

五、小区居民一律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无口罩不出门。

六、居民进入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一律测体温、戴口罩,场所每天消杀两次以上。

七、所有“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备案。

八、河道边和小区内的凉亭、公园、地下室、休憩活动场所等一律不得有人员集聚,从事打牌、钓鱼等活动。对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性措施。

九、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所有出租房房东及房屋中介机构一律暂缓出租业务,如有续租行为,须向居住地社区报告,并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已出租的出租房内发生疫情,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十、相关人员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为保障上述“十个一律”有效执行,参照文明城市创建做法,市直、区直联系社区的干部要每日下沉到联系街道社区,由社区统一调度安排防控工作;全面实施路段长制,市直、区直路段长全面上岗履责。市、区文明办每日加强督查巡查。

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宣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