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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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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14X/201809-0000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财政网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宣州区区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9-06 发布日期: 2018-09-06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14X/201809-0000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财政网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宣州区区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9-06
发布日期: 2018-09-06
宣州区区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06 16:52 来源:宣州财政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宣城市市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方案》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区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

一、基本思路

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实体化运营为目标,推进区属国有公司实现从融资平台向实体经济转变,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总体架构

按照区政府(授权国资委)—区属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公司—各市场化经营子公司的三级管理运行架构,在区本级暂设立“宣州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振宣融资担保集团”、“宣城高新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暂命名)”三个区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区国资委代表区政府对区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区国资委要建立监督审批清单制度,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按照做强、做优、做大国有公司工作思路,通过市场化转型改革,区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区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拥有自主经营权,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区属国有企业履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职能。

(二)企业定位

1.宣州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现宣州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根据改革要求,更名为“宣州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国资集团”),吸收、合并振宣建设公司、新农投公司、振宣投资发展公司、洪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惠生垃圾清运公司,支持下辖的振宣文旅投、工投公司、森兴林业、欣阳投资公司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领域的业务,母公司通过资本运作,支持各下辖公司专业化发展、壮大。区国资集团转型为真正市场主体,发挥其在投融资和资产经营方面的优势,以农业发展投资(含土地前期[指标]开发利用)、城镇(园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矿产、林业等各类资源)开发利用、实业投资(参股实体经济,购、建工业厂房)、文化旅游投资五大板块业务为主,努力实行多板块业务经营,增强公司造血功能。后期根据各大板块业务发展情况,待各大板块业务成熟后,适时剥离组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类、建设投资类、文化旅游类的投资开发集团(区属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平台);探索进入工程建设领域(通过参股、控股方式,掌控1家以上施工企业,力争能够自主开展乡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地产开发]项目、智能化建设项目等);探索类金融板块业务,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等;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不断发展壮大火花创投公司,积极稳妥设立股权投资基金。

2.振宣融资担保集团: 以宣城市振宣融资担保集团现有所属公司为基础,通过孵化、培育和政策支持,做优、做强、做大,实现改革转型目标。

吸收宣城市宣州区瑞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为我区“中小企业”、“三农”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开展互联网金融,发展大众普惠金融。其中宣城市宣州区瑞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专门为“三农”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承担特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发生后,农业产业恢复生产时的融资担保,并承接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劝耕贷”业务。

3.宣城高新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暂命名):宣城市晨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宣城市绿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宣城市欣悦市政公用综合管理有限公司拟整合成立“宣城高新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暂命名)”。具体承担宣城市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建设和管理、生态农业项目的开发和经营等,服务于宣城高新区的建设发展。

(三)市场化转型

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要求,对区属13家国有公司(区政府、区国资委为直接出资人)的传统运作体系进行系统改造和升级,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司决策机制、治理结构、管控体系、薪酬体系。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业务主体,实现由输血到造血发展转型。按照先重组再完善、先转型再支持、先分类再定位、先搭班子再明确、先运营再算账、先厘清再衔接思路,2018年底前区国资集团、振宣融资担保集团、宣城高新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企业重组及市场化转型。

宣城市皖东南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市、区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工程任务,为公益类国有企业,待市区两级明确管理权限后再向市场化改革转型(可并入区国资集团)。

宣州区金亭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理运营所辖各子公司资本,承担国家政策性粮油收储业务和经营性粮油收储任务。目前金亭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己完全市场化运作,待区国资集团改革转型完成,各方条件成熟后,可作为农业投资开发板块的主力并入区国资集团。

二、改革内容

(一)资产资源整合

按照国企改革的要求,通过依法注入经营性资产资源,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和自身盈利能力。

1.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

通过依法配置政府经营性砂石等矿产资源经营权,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和自身盈利能力;将政府持有或拥有的有效资产及资源、收储土地等逐步充实到公司,形成资产整合长效机制,做实公司资产,壮大公司规模,增强融资和抗风险能力。

清理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含二级机构)经营性资产和低效闲置资产(土地、房屋),移交至国资公司统一运营管理,增加经营性收入,充实公司资产。

清理、盘活各乡镇(工业集中区)经营性资产、旅游资源、公共服务性资产、僵尸企业资产,助力乡镇、园区化解债务和经济建设问题。

通过向乡镇(园区)延伸购置优质资产,充实公司资产储备,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内在价值。

2.振宣融资担保集团

吸收宣城市宣州区瑞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打造振宣品牌,提升振宣体系综合实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农业发展。其中宣城市宣州区瑞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照省财政厅、省农委、省金融办、省农担集团的要求,接受省农担集团的注资或控股,并按照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的要求,积极开展农业信贷担保业务,重点解决我区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改革后,振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下设宣城市惠宣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宣城市瑞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个全资子公司,参股或控股宣城市振宣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宣州区瑞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宣城高新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将宣城市晨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宣城市绿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宣城市欣悦市政公用综合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整合成立“宣城高新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暂命名)”。区政府依法授权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对其行使出资人职责(出资人变更为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具体改革实施方案由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另行制定

(二)合理界定债务

按照“明确存量、统筹偿还,创新融资、适度增量”原则对债务和融资进行界定,切实防范风险,更好为政府做好服务。

1.存量债务。按照资金使用的投向进行逐笔核实、逐笔甄别,明确债务总额、偿债期限、分年度偿债额度等,区分为公益性项目举借的债务、企业经营举借的债务、平台转贷形成的债务等,采取相应化解办法。

2.新增债务。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政府举债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政府购买服务、PPP等模式解决,由财政按预算管理统筹偿还;企业融资按照市场化规范运作。

(三)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党管干部的原则,重点推进董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建设,形成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1.公司组织架构。区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独资)可不设股东会,区国资委代表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原则。区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区委管理,由区委组织部考察提出人选,报请区委研究确定。董事会、经理层其他人员由区委授权区国资委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程序进行任免;不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的职责由审计部门履行。

建立国有企业干部管理机制。区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人选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干部中进行择优选拔。经组织选拔担任区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应辞去行政事业单位职务,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完全脱钩,工资待遇按所在企业任职确定。

区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三会一层”人员由母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管理。

2.部门和子公司设置。区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要加强对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的管理,优化内部设置,并制定部门和子公司设置方案,方案报区国资委备案。

(四)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区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重大事项必须先经党组织会议讨论,再提交公司董事会通过。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积极探索有效实现形式。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监督作用,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依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区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党组织书记由党员董事长担任,董事长非党员的要配备专职党组织书记;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和经理层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经理层成员与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适度交叉任职。

(五)考核薪酬体系

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与相关改革配套进行的原则,规范履职待遇和薪酬待遇 ,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1.区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行公司负责人薪酬。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按不同层级、考核情况设定调节系数,确定年度考核目标和考核办法。参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另行制定薪酬标准。

2.员工及子公司薪酬。公司员工及子公司薪酬管理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后,报区国资委备案。

(六)其他事项

1.原国有企业改制剩余的国有资产,由原企业主管部门明晰产权、确认可以运营后移交至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管理。

2.从区政府部署区属国有公司转型起,至转型结束实行正式实体化运营期间,各区属国有公司人员原则上暂予冻结。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领导。实施国有公司改革转型是根据国家政策文件要求,适应未来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大势所趋、形势所迫、发展所需,要坚持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推动改革转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成立国有资产改革转型领导小组,区长汪侃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洪琳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王浩然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财政局(国资委)、区委组织部、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区发改委、区审计局、区农委、区经信委、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区林业局、区粮食局。

(二)明确分工。按照相关会议精神,由区国资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强化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特别是涉及资产资源整合、债权债务清理和相关人事安排,各有关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主动配合、全力支持,共同推进国有公司改革转型。资产整合划转涉及的企业改制等遗留问题,由划转资产原产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三)抓好落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牵涉面广、关注度高,要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一企一策”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时间表、明确任务书、定好责任人,抓好落实。对方向明确,条件成熟的事项要抓紧实施;对难度较大的遗留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步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有序推进。

(四)加强督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做到全过程监管。要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组织纪律,特别是涉及公司变化、资产变更、债务清理、人员变动等关键环节要严格按照各项规定,依法办事,顺利推动国有公司改革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