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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37Y/201912-0002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双桥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双桥街道推行党员量化积分制和“红黄榜”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18 发布日期: 2019-12-18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37Y/201912-0002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双桥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双桥街道推行党员量化积分制和“红黄榜”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18
发布日期: 2019-12-18
《双桥街道推行党员量化积分制和“红黄榜”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18 16:50 来源:双桥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双桥街道推行党员量化积分制和“红黄榜”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规范党组织生活,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引导党员认真履行义务、争做合格党员,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决定在全街道各党支部中推行党员量化积分制和红黄榜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党员量化积分制和红黄榜管理工作主要适用于全街道各党支部中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根据党员年龄结构、职业特点和发挥作用途径,将党员分为农村、社区、机关事业、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五大类。

农村党员可细分为:村干部党员;党小组长;担任村民小组组长的党员;无职党员;长期外出党员。

社区党员可细分为:社区干部党员;党小组长;担任居民小组组长的党员;无职党员;长期外出党员。

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可细分为:领导班子成员党员;中层干部党员、党小组长;普通干部职工党员;离退休党员。

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可细分为: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管理层党员、党小组长;普通党员。

其中,对年龄较大、长期生病或行动不便,需要他人照料,不能经常参加党组织活动的特殊党员,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可不纳入量化积分范围。对离退休党员,可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制定标准。

二、量化积分的主要内容

党员量化积分主要包括基本义务、日常表现、组织任务和志愿服务等四项内容。

1、一票否决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情节严重的,党组织可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进行处置:①参加非法宗教、宗教迷信活动或参加、支持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③因违法犯罪行为被刑事处罚;④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2、基本义务(30分)。拥护党的领导,对党绝对忠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党员意识和服务本领。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积极参与党员民主评议,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3、日常表现(30分)。维护党的形象,与社会上不正言论与风气作斗争,敢于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积极履行公民义务,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教育家庭成员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抵制奢侈腐化和愚昧落后的社会风气。

4、组织任务(30分)。执行党组织的决定,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支持本地本单位各项工作开展,具体内容由各党支部结合实际进行细化。

5、志愿服务(10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帮困、文明创建等志愿服务活动,带头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和项目拆迁等中心工作。

三、党员量化积分和红黄榜管理流程

党员量化积分制和红黄榜管理工作以支部为单位,按照日常登记、半年公示、年终考评的模式进行全程纪实管理。积分周期为一年,不累计带入下一年。

1、积分登记。各支部确定1名管理员,根据党员日常管理评分指标参考,详细记录每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内奖惩等情况,并赋予相应得分或扣分。

2、积分申报。党员可自行对照量化积分参考标准,对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等情况主动向管理员申报得分。经管理员审核属实后,为党员赋予相应得分。已由管理员登记过的得分项目,不再接受党员申报。

3、半年公示。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支委会,对党员日常表现分值进行汇总审核。在支部党务公开栏内开辟党员红黄榜公示专区,对得分超过90分的党员上红榜,得分低于60分的党员上黄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4、年终考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年度党员红黄榜公示情况,对连续两次上红榜的党员,优先作为年度优秀党员人选;对于第一次上黄榜的党员,由上级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教育,并限期整改;对连续两次上黄榜的党员,纳入不合格党员评定和处置程序。

党(总)支部每年130日前,将所属党支部确定的上红黄榜的党员花名册及其积分情况报党工委备案。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总)支部要把实行党员量化积分制和红黄榜管理工作,作为从严管理党员、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经常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抓好党员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把从严管理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各党(总)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对从严管理党员负直接责任,规范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2、落实工作任务。各地各单位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的特点,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党员量化积分标准,认真做好党员管理工作。要积极用好信息化手段,将党建综合管理平台得分情况作为红黄榜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积极探索开展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抽查。要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将已有的经验做法固化下去,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将量化积分的内容和红黄榜管理的流程下发到基层党支部、党小组和每位党员手中,确保党员自觉对照推行。

3、强化督导检查。党工委每季度或不定期对各党(总)支部实行党员量化积分制和红黄榜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列入党建考核计分。各党(总)支部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4、严肃工作纪律。对党员日常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党支部,要列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对在党员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党支部要通报批评,对其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在量化积分制和红黄榜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党支部书记及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